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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手机费被扣缴 机主与客服争论反被打伤
发布时间:2013-07-04 13:40:34


    本网讯(谭召日 蓝晓芬)  到营业厅查询自己的手机费用,因不满某项费用被扣缴而与业务员争论,不想反被打伤。7月3日,广西武宣法院以黄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3月13日,家住武宣县黄茆镇的莫奎发现自己的手机刚充值没多久就没话费了,于是到镇上的移动服务营业厅进行查询。在营业厅,业务员黄云通过电脑查询后告知莫奎相关费油的缴扣情况,莫奎听到后对其中的一项费用扣缴极为不满,称自己并没有办理该项业务,不应扣缴其费用。黄云则坚持称其肯定办理了该项业务,不然也不会无缘无故扣除其费用。双方言语不合,当即动起手来,在推搡摔打过程中,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莫奎的受伤程度为轻伤,黄云的受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黄云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前往处理。在该案审理期间,被害人莫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武宣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黄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黄云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云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莫奎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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