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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琐事生隙反目成仇 亲戚操刀砍亲戚
发布时间:2013-06-26 14:58:21


    本网讯(毛伟)  本就同住一个村,又还是亲戚,这样亲上加亲的两个人,却因为未经同意占地打井之事反目成仇,持刀相向。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吕国兵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吕国兵与同村村民陈金胜系亲戚关系。2012年1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吕国兵未经陈金胜同意占用田地打水井一事与陈金胜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吕国兵手掌被陈金胜用砖块砸伤后,便回家中拿了水果刀欲追打陈金胜,被吕国兵在场的家人拦住。当被告人吕国兵的兄长吕国文、吕国锋开摩托车送其去医院途中,经过陈金胜身边时,吕国兵跳下来持刀刺伤陈金胜的左腹部。经鉴定,陈金胜的伤情为重伤乙级。

  案发后,被告人吕国兵家属赔偿被害人陈金胜9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国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吕国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与被害人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被告人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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