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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叫停500余条违法医药广告
作者:余瀛波 发布时间:2013-06-19 09:06:29
自4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以来,截至5月27日,工商总局共监测抽查省级、地市级电视台的1053个频道,909份报纸,638个广播频率,部署各地工商机关查处发现的相关违法医药广告,发布了2期违法广告公告,并通过总局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平台将监测发现的第一批500余条违法广告发至各省区市工商局,要求各地立即叫停,依法查处。
记者6月18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协调会。会上,各部门通报了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据通报介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21个省市区有关媒体刊播的医疗广告信息进行监测,共发现167家医疗机构发布了427条(次)涉嫌违法医疗广告,并对其给予警告、立案查处、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提出19条具体指导意见。截至5月份,各省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6332个,组织复查1202个,纠正问题广告82个。同时,该局定期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刊刊载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于4月份启动了医药广告监听监看工作,把5月至7月列为“广播电视医药广告重点监管期”,目前已全面监听了近百套省级广播频率和30余套卫视频道医药广告播出情况,共发现300余条(次)违规广告,查封多个播出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非法电台。 通报称,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主要大众传播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严重违法医药广告数量明显减少。据工商总局5月广告监测抽查数据显示,36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卫视频道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36份省会城市晚报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个百分点,省会城市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个百分点。 但通报同时表示,专项整治工作目前依然还存在推进不平衡的问题。个别省级电视台地面频道和省级广播电台的频率、部分地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以及医药类互联网站仍在发布一些违法医药广告,特别是老年类、文摘类报纸和广播电视报上刊载的医药广告违法问题突出。 会议研究商定,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后地区的督查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始终保持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就此,会议决定,近期将筛选一批典型案件由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各地严肃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将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整合监管资源,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厉惩治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信息的违法主体。近期工商总局将会同食药总局联合公告一批典型违法医药广告,并采取全国范围内停止广告发布,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暂停产品销售,列入“黑名单”监管等措施; 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将联合对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力度。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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