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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军:如何筑起校园性侵多道防线
作者:王占军 发布时间:2013-06-07 09:27:32
近期,发生在全国校园里的多起性侵害案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校园本是纯洁的场所,一次次性侵,折射出教育、管理、综合治理等诸多方面的不足和漏洞。面对这些令人痛心的案情,作为检察人,也需要进行深入反思。检察干警作为维护地方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政法力量,不但要在打击校园暴力和犯罪上发力,对伸向校园的黑手保持长期有效的高压态势,而且还要充分发挥检察预防之威力,提前介入,多措并举,优势互补,防范性侵案件的发生,为平安校园建设和少年儿童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在具体做法上,检察预防应该与教育部门积极配合,积极发挥预防力量,筑牢多道防线,避免校园性侵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宁和谐。 第一道防线:晓之以理,加强对校长、教师群体的法律宣传,使其“不想为” 审视这些性侵犯罪行为,师德缺失是主要原因。要遏制此类案件发生,检察机关首先要积极联合教育机关,加大对教师师德建设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广大教师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做一个人民信赖,孩子尊敬的好教师。 个别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还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并存有侥幸心理有关。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检察机关应该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优势,联合教育部门定期对教师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和讲座。要引导教师学习《刑事诉讼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预防教师远离性犯罪问题上,预防干警还要结合身边案例,现身说法,晓之以理,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这些教育要注重实效,常态化开展,避免蜻蜓点水,应付搪塞。从去年5月,我院预防干警和青年检察官学会联合开展了“做平安校园守护神”活动,在元宝山区教育局大力协助下,检察干警分成不同小组前往各校。通过召开法律宣讲会、教工座谈会、观看预防犯罪电视片、对部分教师进行劝诫谈话等方式,为教工提前打好预防针,就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第二道防线:动之以情,强化对女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让她们大胆向校园性侵说“不” 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检察预防要重点发挥女性检察官作用,通过对女学生进行自我保护讲座、谈心交流等活动,引导孩子正确地对待性,树立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大力提倡女检察官进校园对女生开展“贴心式的教育”。通过贴心教育,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三道防线:实行校园安全走访制,建立有效的舆论监督机制,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和苗头 监督不力和信息的相对封闭是发生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又一诱因。从媒体披露的校园性侵害案件来看都多发于农村学校由于地理原因,教育主管部门、媒体等监督相对滞后,信息闭塞,使得犯罪分子容易得手,且频频作案。很多孩子在被性侵害的时候,都会选择隐瞒大人,这是让人痛心不已的。因此检察预防应加延伸触角,建立长期有效的以“校园走访制”为主体的联系监督机制。检察干警要分片包干,深入学校,通过走访,建立防范机制。要“双线出击”:一是面向学生,通过对学生问卷调查、走访了解、个别谈心等措施深入到孩子内心世界,了解犯罪线索。今年上半年,我院侦监科依托感动内蒙古人物李秀丽开通了“秀丽热线”,吸引了大量学生吐露心声,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知心妈妈”“知心姐姐”深入到孩子们生活中,让孩子们敢于将自己的想法,委屈告诉她的知心人,使检察干警较早了解犯罪前兆,做好预防。二是面向教师,大力推行教师举报制,联手打造预防网。一般情况下,发生教师身边的这些性侵案,教师们应该是最容易察觉到的人,之所以没有及时举报,一是许多教师碍于情面,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私心,二是学校缺少方便教师的举报渠道,教师怕伤害好人所致。针对这种情况,检察预防要充分发挥“走访制”便于发现苗头,灵活机动、有预警作用的特点,通过长期有效的走访调查,收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实践证明,“校园安全走访制”可以加大学生与检察官之间沟通力度,加大教师之间相互监督,防患于未然减少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发生。 第四道防线:协助学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制度,用制度约束、管理教师,使其不敢为,不能为。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检察院有着丰厚法律资源和办案经验,要充分挖掘这些有效资源,协助学校从制度上避免校园暴力和性侵案件的发生。要通过校园联系制度,协助学校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教师履行职务行为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这样就使一些性侵行为暴露在阳光下,有效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 第五道防线:联手合作,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学校周边环境“锄草清淤” 不良的校园周边环境,是性侵案件滋生的土壤。一是社会闲散人员如果经常在校边游荡、聚集,会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给学校的教育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二是校园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如果缺少管理,便会带来一些犯罪行为。三是不卫生的摊点、餐馆、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管制刀具等管理不善也会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四是校外寄住学生仍是安全隐患焦点。五是大量的私家车、出租车、接送学生专用车等也是性侵隐患点。针对这些隐患,检察机关要提前联合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文化局、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定期为学校周边环境“锄草清淤”,坚决取缔非法网吧、旅馆、出租房等场所,从社会管理上彻底杜绝校园性侵案的发生。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环境。二是经常性的在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走访摸排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并联合学校对曾经有犯罪行为,或有违法犯罪倾向、不良青少年结伙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摸排,三是通过学校,与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学生的家长和老师长期形成联系制度,有针对地开展工作,教育、引导其走上健康成长之路。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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