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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丰24名青年法官兼职当“村官”
发布时间:2013-05-30 14:05:08
本网讯(聂永江)
法官当村官,这可是件新鲜事。5月29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潘玲、郭丹、温锐等24名青年法官打起背包下乡进村“上班”,他们分别兼职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这是该院在“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中进一步联系服务群众而采取的新举措。
为从源头上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永丰县法院结合“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前移阵地防线,选派24名优秀青年法官到恩江、佐龙等乡镇24个村委会兼职锻练,担任村主任助理。此次兼职锻练为期一年。兼职锻练期间,24名青年法官每个月至少到兼职村工作5天以上。他们既要屦行法官职责,又要负起村官责任,发挥法官任村官的积极作用。在兼职村,他们将履行“业务培训、法律咨询、巡回审理、专项维权、矫正帮扶、征集民意、诉调对接、矛盾排查、便民服务、司法建议”等职责任务。兼职工作的成效将与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并作为评先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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