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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90后制造网络贩枪大案 网络涉及29个省
作者:刘百军   发布时间:2013-05-27 11:41:31


    “这支仿造美制M4A1型卡宾枪,使用塑料或者陶瓷BB弹,电动击发,射程30米左右,对人体伤害较大;这支仿造M4系列改进型,BB弹装弹量在100至200发之间……经技术检验鉴定,这些仿真枪均已构成枪支。”在云南省宜良县公安局训练场上,一溜儿摆放着数十支各式仿真枪,宜良县公安局民警沈廷松耐心地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查获的各式仿真枪。

    据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许洋介绍,这些枪是“2012·8·28”特大网络贩卖枪支弹药案中收缴的,此案是2013年以来公安部组织指挥破获的第一起网络贩枪大案。

    仿真枪威力不容小觑

    2012年8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机关根据在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查获了一个特大网络贩枪团伙。经过进一步侦查,查明该贩枪网络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专案指挥部,于2013年1月底组织全国统一收网行动,彻底摧毁了该贩卖枪支弹药犯罪网络。

    一名民警拿起一支“仿俄罗斯SVD狙击步枪”,装上陶瓷BB弹,向数米之外的一瓶易拉罐射去,易拉罐轻易就被射穿一个洞,易拉罐背面则撕开一个大口,饮料顿时喷落一地。

    在外观上,仿真枪和真枪十分相像。怀着好奇,记者拿起一把仿真枪,感觉沉甸甸的,与超市里看到的玩具枪区别明显。

   “由于爱好,仿真枪多为军事发烧友收藏和把玩,然而近年来也不时有嫌疑人拿仿真枪抢劫和寻衅滋事的案件发生。”沈廷松说。

   “2011年宜良就发生过一起持仿真枪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一名男子酒后拿仿真枪朝街上群众射击,打伤多人,老百姓以为是真枪,吓得不行。”该局副局长那铮补充道。

    宜良县狗街镇的许某是个90后,也是一名军事发烧友。2011年8月,他在某网站看到有提问购买仿真枪的问题,其中一个回帖上有“请加QQ”的提示,他便尝试着加了那个QQ好友“今天军品”。

   “一开始只是了解是否有货及价格,2012年7月中旬,我发了一支1911型手枪及一支M05步枪的图片给对方,对方告诉我有货,手枪600元,步枪900元,包邮,还送我两包BB弹。我考虑一段时间后下决心购买,就在网上用支付宝汇钱过去,8月28日8时许,我就收到对方用快递邮寄来的两支仿真枪。”许某说。

    据许某交代,几年前,他曾从宜良县花鸟街买到6支仿真枪。这几年花鸟市场见不着卖仿真枪的,才想到到网上买。2012年7月以来,许某先后通过互联网购买3支仿真枪,其中一支还没到货,他就被警方抓获。经查,许某的上线为昆明西山区网名为“锅盖头”的王某。

    大学生“代理”仿真枪

    1992年出生的王某还是云南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在校大学生。警方调查发现,王某利用互联网,通过QQ联系买家,网上支付宝转账、汇款,物流、快递送货方式,向北京、广东、宁夏、重庆、河北、山西、辽宁等地60余人出售枪支。

    2012年9月11日,专案组在昆明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从其住处查获仿真枪3支、用来网上交易的电脑3台。

   “一开始,我是出于个人爱好买仿真枪自己收藏,后来就想挣点钱补贴开支,于是参与到网络贩卖仿真枪案件中。”在宜良县看守所,王某对记者说。

    根据王某交代,2012年2月,他在互联网上与网友舒某聊天过程中,对方称想请人做仿真枪销售代理,每销售一支有50元代理费。王某即接受其“代理业务”,至其被抓获,共网络交易60余次,获利3000余元。同年10月18日,云南警方在湖北省孝感市警方配合下,抓获嫌疑人舒某及其同伙邹某,查获仿真枪54支。

    随后,宜良县公安局将这批高仿枪支送昆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是否构成枪支。鉴定意见认为,根据枪支管理法、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送检的54支疑似枪支均构成枪支。

   “‘锅盖头’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上线了,我觉得很可能是出事了。”同样是1992年出生的舒某对于自己被抓似乎已有预感。

    网上“生意”遍布全国

    据了解,原本在湖北孝感做服装生意的舒某,由于没赚到钱,没能抵挡住贩卖仿真枪高额利润的诱惑。

   “我听说在网络上卖高仿枪支比较赚钱,就与一个网名叫‘战地之王’的网友谈论起销售枪支的事,了解到贩卖流程等问题后,我就慢慢在网上贩卖高仿枪支。”舒某交代说。

    通过“战地之王”,舒某知道广东省汕头市的一个批发市场可以批发到大量高仿枪支。2012年5月,舒某来到汕头的这个批发市场,联系上“战地之王”介绍的“阿东”。

    “我给了‘阿东’约19000元定货,回到孝感后的第三天,就接到物流公司的电话说货已到成都,我要求工作人员把货通过物流发到孝感。又过了3天,我在孝感收到第一批约12箱货。”舒某表示,他把这批货全部搬到位于孝感市长征路的出租房内,独自开始在互联网上贩卖高仿枪支。

    2012年5月底,舒某又买了3箱货。6月底,他听说“战地之王”手里有新款,就去汕头进了10件仿真枪。8月,他又通过“战地之王”买了15件仿真枪。因觉得货多不好卖,就留了6件,其他返给“战地之王”。

    在销售枪支过程中,如果买家需要购买的枪支舒某没有,他就请“战地之王”、“酷刀酷王”、“顺风”等网友给其发货,从中赚取差价。

    据舒某交代,他在网上贩卖仿真枪的生意遍布全国10余个省市。“主要有湖北武汉某俱乐部、四川成都某真人CS俱乐部、山东烟台、云南昆明的网友,还有东北三省、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军事发烧友。”

    2012年10月,与舒某同龄的表哥邹某到孝感找工作,也被他拉下水。舒某对邹某说:“帮我卖枪每月给你2000元。”被抓获前,邹某完成了3笔交易。

    买卖仿真枪属违法犯罪

    警方点评

    许洋(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此案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联系,用支付宝交易,用快递发货,形成供货商、代理商和买家组成的分级代理销售网络。

    在该案中,舒某和邹某为一级代理商,“锅盖头”王某为二级代理商,许某为买家。此外,还有广东汕头等地的供货商等;该案属跨区域全国性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隐蔽取证困难,调查和打处涉案人员比较多成为难点。

    不少仿真枪买家由于对有关法律不了解,出于爱好和收藏目的购买仿真枪因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非常让人惋惜。为从根本上减少涉枪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需要加大对买卖仿真枪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宣传力度。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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