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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擎:四项举措加强反贪工作初显成效
作者:刘擎   发布时间:2013-05-22 11:19:00


    近年来,灵璧县院多措并举,着力解决“线索发现突破能力不强、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量不高、办案安全隐患”等四个影响和制约反贪办案的基本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树立“信息引导侦查”理念,着力解决线索发现、突破能力不强的问题

    2010年以前,灵璧县检察院每年办案在18人左右,且几乎没有5万以上的大案,反贪工作多年在全市底位徘徊。我院党组将解决线索发现、突破能力不强,把“等案上门”转变为“主动出击”,作为破解制约反贪工作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提出树立“信息引导侦查”的反贪办案理念,走出了一条“以信息寻找线索”、“以信息扩大案源”、“由等案上门转变为主动出击发现犯罪线索”的良性发展路子,从而推动了反贪工作的跨越发展。

    一是建立专门的侦查信息机构。针对当前反贪办案工作专业化的需要,为确保侦查信息工作的全面开展,我院在2010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提出建立专门从事侦查信息工作机构的方案。后经县编办批准成立了侦查信息科,专门负责侦查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和线索综合管理工作。侦查信息科的成立,有效解决了过去侦查信息零散、缺乏统一管理的问题,使得侦查信息的收集和线索的管理更统一、更规范,从而为侦查工作提供了最基础、最全面的信息资料。侦查信息科成立之后,我院围绕侦查信息工作开展的需要,相继建立了单位职能信息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息库、教育化债资料信息库、医疗卫生信息库、涉农资金信息库、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库等分项信息库。这些信息库的建立,为反贪办案干警在案件初查启动时,及时、全面的了解并获悉相关案件的基本信息起到了基础作用。

    二是实行案件信息初查“七必查”。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律师介入案件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证其罪原则,这些都要求反贪办案中必须做到侦查关口前移,缜密做好初查工作。为此,我院提出了案件初查“七必查”,即在初查时查清涉案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职务情况、家庭情况、银行存款、房产股票情况、个人嗜好、性格特征等七个方面。通过初查中获取的七个方面信息,达到对涉案人员有了一个全面基础的了解,为发现犯罪嫌疑以及案件的侦查审讯和突破奠定基础,从而使案件有“抓手”。

    三是“三个转变”激活信息实现以案扩案。我院通过对案件一些犯罪事实或作案过程相互之间具有紧密联系的信息综合分析,围绕案件信息这一主线寻找出同类案件的相同点,初步树立了以案件信息为引导,依靠、运用和激活个案信息,全面推动以案扩案的滚动发展的新思路,使单一的线索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点到线和由线到面,使单一的线索由个案向串案辐射;由人到事和由事到人,使单一的线索由此案向彼案发展;由案件当事人的一面到正反两个方面转变,推动线索的滚动发展。

    二、打造“精英侦查”工程,着力解决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

    反贪工作开展,关键在人。我院始终坚持把“人”作为第一要素,以培养专业型、复合型反贪办案人才为目标,狠抓反贪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精英侦查”工程,为反贪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开展全员自侦、公诉岗位轮训。针对全院反贪办案力量薄弱的现状,提高反贪干警的办案能力,为全院储备反贪办案力量,我院制定了《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全员自侦、公诉岗位轮训实施办法》,决定从2010年9月开始,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开展全员自侦岗位轮训活动,将全院具有检察官身份但没有自侦工作经历的27名检察官,分三批安排到自侦部门进行岗位轮训,同时对没有公诉经历的9名反贪干警安排到公诉部门进行岗位轮训。通过轮训,缓解了反贪部门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反贪部门与其他部门通过优势互补,优化了队伍结构,发现并储备了优秀反贪办案后备力量,为培养成为专业型、复合型反贪办案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实施全员反贪业务AB岗位管理。我院在总结全员自侦、公诉岗位轮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侦查一体化思路的指引下,实施了《全员反贪业务AB岗位管理》制度。即在承担反贪业务的各科室设立两种岗位承办人(A为反贪部门在编人员,B为非我科室人员),在A岗承办人出现案情重大、涉案人员较多等情形下,由B岗承办人增援力量或增补空缺履行办案职责的一种管理办法。目前,我院从全院范围内优选了8名干警为反贪部门B岗人员,特殊情况下,根据案件需要随时配备B岗人员。通过实施全员反贪业务AB岗位管理,使得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可以调配的人员达到20人,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整合了办案力量。

    三是多层次、多途径培养反贪办案骨干。近年来,我院通过积极争取,先后抽调10余名反贪干警参与了省、市纪委和省、市院多起案件的查处,开拓了反贪干警的视野,提高了办案技能;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进行“检院共建”,共同承担反贪课题研究,提高反贪干警理论水平;选派7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学习或培训;开办反贪业务培训班和反贪业务大讲堂,组织反贪骨干走上讲台向大家讲授反贪办案技巧,使授课人员和其他干警反贪业务水平得到双向提升等。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优秀反贪人才脱颖而出,先后有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首批检察业务尖子(反贪)”,多名同志被评为“优秀侦查员”或被记功表彰。

    三、打造“精品案件”工程,着力解决反贪案件质量不高问题

    反贪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反腐败斗争的效果及检察机关的形象。我院以“精细化办案”理念为指引,以打造反贪“精品案件”为目标,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当年立、当年诉、当年判,有罪判决率100%。

    一是严格规范办案流程管理。我院出台《执法规范化实施办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的取证制度,以证据保证质量。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收集证据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做到一事多问一证多取,全面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条,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犯罪嫌疑人及关键证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固定证据,从证据上堵死犯罪嫌疑人翻供的退路。严格落实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制度,对需有逮捕必要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按要求及时报批。通过严格规范的办案流程操作和管理,推动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二是切实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推行《“五表管三圈”制度》,强化对反贪重点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及反贪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盲区,管好反贪干警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通过落实“五表管三圈”制度,就是使每一名干警“头上三尺有神明”、人人都有“紧箍咒”。开展了“一件案件看素质、一句话看文明、一页纸看节约、一张桌子看卫生、一个建议看责任”的“五个一”活动,树立反贪干警精细化办案的理念,培养干警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作风;开展“优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对所有反贪案件实行既评优又评劣;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与检务督察活动等相结合,通过多种举措打造反贪干警“不想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三是努力推动反贪理论成果的转化。我院注重以反贪理论成果转化推动反贪案件质量的提升,提出在全院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不断总结和探索反贪工作经验和方法。近年来,我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编辑的《反贪工作指导》上发表《贪污贿赂案件证据收集三步走方法》、《运用三步审讯法突破职务犯罪拒供心理》、《论贪污贿赂案件审讯突破的办案组织形式》等论文3篇,在省院反贪局《反贪工作经验交流》发表10篇,在省院《安徽检察》发表论文4篇。先后承担了宿州市院《贪污贿赂案件审讯突破机制研究》等重点理论研究课题,并切实做到了成果转化,用于指导办案实践。通过开展反贪工作理论研究,使得反贪干警边办案边思考,边学习边研究,通过全面积累办案经验和寻找办案中的不足,提高了整个反贪队伍的知识结构和水平,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反贪办案质量的整体提升。

    四、建设“三道屏障”提升安全系数,着力解决办案安全隐患问题

    办案安全是反贪工作的生命线。我院通过建设密切的检警协作、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和快速便捷的医疗绿色通道三道屏障,确保办案安全。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安全零事故。

    一是密切检警协作筑牢安全屏障。我院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从优秀转业退伍军人中新招录了8名法警,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不足和“看审分离”问题。同时,我院在“看审分离”的基础上,实施“2+1”方法,完善办案安全保障机制,即在所有安全保障环节,由两名法警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同时必须有一名办案人员在办案工作区保障安全,这样就形成了由法警人员和办案人员共同组成的一道安全屏障。通过“2+1”方法,做到了对嫌疑人的监督,办案人员和法警之间的互相监督,提高了全体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是高标准建设的办案工作区打牢安全基础。我院投入一百多万元,建设成“设施齐全、功能齐备、科技先进、无安全隐患”的办案工作区。新办案工作区与办公区隔离封闭,讯问室、询问室、警务备勤室、监控室等设施齐全,值班、执勤、看管、押解、维护、使用制度规范健全,形成了办公办案布局合理的一体化保障机制。2012年9月,我院办案工作区成功获得省院核发的宿州市检察机关第一张“准用证”。

    三是快速便捷的医疗绿色通道提供安全保障。我院在加强对每一名办案人员熟知和了解相关基本医学救助知识的基础上,建设了快速便捷的医疗绿色通道,聘请了4名具有丰富医疗经验的医生24小时为办案安全提供医疗保障,配置了必备的药物和医疗器具,并将每名医生的医术特长和联系方式印制上墙放在醒目位置,定期联系检验电话的畅通情况,确保一旦办案工作区启动,随叫随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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