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吴准:"法"与"医"都容不得差错
作者:唐晓宇   发布时间:2013-05-15 10:56:48


    4月26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宽敞明亮的司法鉴定实验室里,法医吴准正在审查一份故意伤害致死案的案卷资料。穿着白色工作服的他,身材高大,目光敏锐,翻动案卷时手指显得格外有力。 

    就是这样一双手,主办过380件法医检验鉴定、2000余件法医鉴定的文证审查,参与过130多件疑难案件的法医会检,审查过300多人次服刑犯人的保外就医或老、病、残资格,其中不少都是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凭着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精神,吴准用双手还原事实真相。 

    断案正如其名,吴准做鉴定真的很“准”。宜兴监狱的一名犯人华某,因琐事与同监区的犯人朱某发生扭打。案发后华某向狱方反映,自己的右小腿被朱某用方凳打成右侧胫腓骨骨折。但是朱某表示自己并未用方凳击打华某,华某是自己跌倒摔伤的。双方说法不一,狱方难以决断,遂向吴准求助。 

    吴准一层层揭开华某伤腿上的纱布,仔细检查伤处,发现其右踝及足背部皮肤完整、未见疤痕,心里便有了些底,又去查看案发时华某的门诊病历,其中“腿部皮肤完整光滑”的记载进一步证实了他的猜想。吴准向狱方提交的报告指出,华某右腿的骨折应是自己摔倒时旋转作用形成,而非暴力打击所致。 

    真相水落石出,朱某长舒一口气,当时他离出狱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如果打人的罪名落实,他又得继续蹲监。朱某满怀感激地说:“幸好有吴法医还我清白。”

   “细一点,再细一点”,这是吴准对自己的要求。“法医关乎‘法’与‘医’,稍有不慎出现差错,不仅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更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他通过文证审查,纠正了100余件错误鉴定,有些“黑锅”被揭下来,甚至当事人自己都懵然不知。 

    江阴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聚众斗殴案:两方“黑车”司机因为拉客而发生械斗,造成两人死亡。公安法医鉴定认为,被害人之一包某的死亡,系苏某用刀砍其面部造成,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将苏某缉拿归案,苏某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对该案进行文证审查时,吴准心中一直存在疑惑:多名证人的证言显示,包某在被苏某砍伤面部后仍然参与打斗,直到被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用啤酒瓶砸中头部方才倒地,而且尸检中发现包某左侧颞顶部头皮可见一挫伤区,解剖见双侧颞顶部硬膜下薄层血肿,左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肿胀,左颞部脑内血肿。吴准分析认为,啤酒瓶砸中头部可能才是造成脑损伤的真正原因,也就是说李某才是导致包某死亡的直接凶手。 

    吴准迅速与原鉴定人联系,查看原始照片,发现死者左颞、颞顶及颞枕部大片皮下出血,进一步证实左颞顶部遭受钝性物体打击,该处损伤才是致命伤。在吴准的建议下,公安法医修改了法医鉴定,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李某作出追捕决定。最后,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如果不是吴准及时排查出疑点,那落入“鬼门关”的可能就是苏某。 

    法医工作的个中艰辛常人难以体会。酷暑严寒、残肢肉块,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当事人的责难与谩骂,群众对法律的怀疑与不理解,才是最令吴准难受的。 

    2011年9月30日晚,锡城到处洋溢着国庆节的欢乐气氛,但吴准却在医院冰冷的太平间里工作。当天下午,看守所一名犯人在低头看书时突然倒在床铺上,同监室的犯人见状立即向值班民警报告,值班医生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置,但在急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接到任务时已是晚上9点,吴准立即赶到医院对尸体进行认真尸检,体表未检见明显损伤,明确死因须作病理解剖。 

    但是,近年来陆续爆出的“躲猫猫”、“喝水死”等看守所死亡事件,让死者家属对法医鉴定充满了质疑,数十人聚集到公安局门口,打出白底黑字的横幅喊冤,要求严惩杀人凶手,一时间舆论压力重重。 

    吴准非常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在上级领导和公安部门的协助下,他和警方人员、死者家属代表一起来到殡仪馆,当场对尸体再次进行检验。家属代表问一句,他答一句,沉静的脸上没有任何不耐烦的表情。吴准彬彬有礼的态度、有理有据的回答,让死者家属消除了重重疑虑,心服口服。 

    19年的法医工作,留给吴准的是处变不惊的睿智豁达,他说:“法医虽不治病,但是需要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探查案件的真相,这又何尝不是在救人?法医鉴定事关司法公正,身为法医,尤其需要一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仁心。”在今年的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鉴定人”评选活动中,吴准以优异的成绩摘取了“十佳鉴定人”的荣誉称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