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金林:创新"三五"工作机制 扎实做好控申举报工作
作者:金林 发布时间:2013-05-14 08:52:42
近年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院控申举报工作,积极改善接待环境,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文明接待工作新局面,连续13年实现涉检信访“无积案”、“无赔偿”、“无到市赴省进京访”,控申接待室曾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其经验做法被安庆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机关推广。
一、围绕五个更加,建立健全便民利民工作机制 控申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关系到检察机关形象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从五个方面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1、更加注重优化接待环境。凭借新建检察技侦大楼契机,加大经费投入,优先安排控申接待场所,共设有举报中心接待室、候谈室、检察长接待室、控告申诉办公室、刑事赔偿办公室、案件讨论室6间用房,添置了新的办公设备和接待用具,为文明接待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更加注重优化队伍建设。在案多人少,编制紧缺的情况下,注重将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法律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优先安排到控申工作岗位,目前,我院举报中心配备干警3人,实现老、中、青的合理搭配和优势互补。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控申举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采取个人自学、周末集中学习、以老带新、业务竞赛、送学培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强化控申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并实行青年干警轮岗锻炼制度,规定新招录的正式干警轮流到接访大厅进行锻炼三个月,有效开阔了干警的工作视野,为控申举报工作的提升注入了新鲜活力。 3、更加注重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太湖论坛等载体宣传举报工作,坚持在日常接待工作中向来访者宣传,在办案中工作中向当事人和办案单位宣传,在举报宣传周和反渎宣传月中集中设点、下乡集中宣传,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近年来,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0余人,极大地调动了群众举报热情。在此基础上,在检察门户网站开设网上举报系统和检察长信箱;开通12309举报电话,全天候专人接听,实行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功能“六合一”,电话受理、网络受理、信函受理和接访受理渠道“四整合”;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创新接访形式,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在全县聘请22名检察联络员,在各乡镇设立了检察联络点,随时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受群众欢迎。 4、更加注重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积极倡导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理念;在控申接访大厅实行专人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接待、举止文明,做到干部群众一样热情,有理无理一样接待,来信来访一样负责,本地外地一样对待;建立“来访引导员”制度,只要来访群众一踏进大门,值班干警便会把他们请进接待室,找来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听取群众反映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话难听、状难告、事难办”现象发生;五更加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在举报中心设置了文明接待公示牌、举报线索办理流程图和接待检察长提示牌,有关信访制度上墙,在院大门进口处设置“检务公开”触摸屏,强化释法说理,切实将道理讲透、将法理讲明,让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透,力争公平正义在阳光下实现,矛盾纠纷以看得见的形式解决。 二、严把五个环节,建立健全举报线索归口管理工作机制 举报线索归口管理是线索管理的基础,便于对线索的汇总分析和监督制约,防止线索失散、泄密、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现象发生,也是检察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为此,该院严把五个环节,强化线索管理。 1、坚持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对于举报中心之外接受到的举报线索,无论是本院检察长、其他部门和检察人员接收到的,还是侦查部门查办案件时新发现的线索,都一律及时移送举报中心登记受理。 2、坚持举报线索专人受理。举报信件专人拆阅、登记、转办、保存;电话举报专人接听、记录、整理、移交;来院举报专人接待、答复、反馈;重要材料专人送达、邮寄,切实保证举报材料安全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3、规范举报线索分流。线索受理后,根据来源、内容及被举报人等具体情况,逐件审查或初核是否具有可查性,提出分流意见报检察长批示,再移送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中评估制度,建立以检察长为负责人、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评估机构,运用各种信息对举报线索科学评估,发挥集体智慧,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应对预案,提高分流质量,避免矛盾激化和有价值的线索流失。 4、坚持跟踪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做好跟踪、督办、催办工作,承办科室按时将查处结果反馈举报中心。 5、定期开展存查线索清理。我院受理的或掌握的举报线索中,相当一部分是暂时不具可查性或可查性不大的存查线索。举报中心坚持每半年清理一次存查线索,进行分析研究,经过整合查找有无新的可查点,有效杜绝“存而不查”、“存而不用”现象的发生,实现了零积案。 三、强化五项措施,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控申举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键着举报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此,我院注重强化措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1、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我院举报中心认真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理性、平和、规范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努力做到矛盾不上移、不上交,把矛盾处理在基层,处置在当地,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2、实行双向承诺制。与来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即,检察机关承诺:一般信访件7日内告知受理情况,一月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反馈查办情况;较复杂的信访件,15日内告知受理情况,三月内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反馈查办情况;来访群众承诺:在检察机关承诺期内,不多头上访、出县上访。2009年以来,共签订双向承诺书7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3、实行联合接访制。建立全院“一盘棋”信访工作格局,规定凡上访事由涉及本院所办案件的,原办案部门与承办人需与控申接访人员一同接访,在内部形成了接访、处访的工作合力。切实加强与上级院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融入“大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借助社会资源,针对性采取释法析理、思想教育、公开听证、模拟实验等多种有效方式,妥善化解无理上访、缠访,努力使上访人息诉罢访。13年来,我院共对42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公开答复。四是实行“四定三包”制。对矛盾突出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上级院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根据院领导分工,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责任制,限期解决和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保证办案质量和息诉效果。五是实行带案下访、巡访制度。每年我院都要对各类信访案件和信访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矛盾纠纷相对突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实行带案下访,并逐一列出名单,建立台帐,逐案落实下访带案领导、责任部门、下访要求、办理时限和标准。各下访巡访小组分别深入社区民宅、田间地头、学校课堂,与基层群众进行个别交谈,组织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分别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群众说明办理期限和联系人,然后按权限分流并督促办理。如某村村民联名到我院控申科反映村干部在移民工程中虚列支出私分公款,要求检察机关查处,且情绪激动,并表示如不查清事实将去省、市上访,此案涉及到民生工程,涉及到群众利益,我院高度重视,控申科与反贪局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仅用三天的时间就查清了违法事实,涉案人员及时向乡纪委上缴赃款。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院向该乡提出了检察建议,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下访巡访,进行跟踪问效,并将办案的相关情况及时如实的向村民反馈,深受群众的欢迎。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