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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寿忠:做好“学习”文章 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作者:周寿忠 发布时间:2013-05-13 10:03:05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新时期推进检察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院结合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打造“五型”①、“五和”②检察院目标,做好学习内容、方式、机制及效果四方面文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并卓有成效。连续6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基层检院,多次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滁州市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2012年党总支被中共明光市委表彰为“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被滁州市院评为检察系统先进党组织,被滁州市推荐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候选单位,被省院评为“第四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年初被列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3月份荣获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一、把握“四个方面”,丰富学习内容 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努力把院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广泛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学习,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发放《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党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等书籍400余册,确保党员干警在思想上高度统一。 用方针政策指引方向。组织党员干警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在第一时间抓好中央、省、市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先后邀请省市领导、专家、教授、学者来院作有关形势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推荐阅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读本》、等书目,让干警系统了解国情、省情、市情,确保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方向。 用法律知识提升本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学习新刑诉法为重点,开展多样化的练兵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专家讲课、案例分析、在线考试、听庭评庭等活动。以“明检论坛”为主阵地,组织干警对疑难问题、疑难案件讨论,努力使干警成为检察机关的行家里手。 用优秀文化陶冶情操。大力推进文化育检,积极开展经典天天读、读书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一系列文体娱乐活动。成立“五组三队”,“五组”,即文化沙龙、文艺、摄影、演讲和信息宣传调研兴趣小组;“三队”,即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篮球队。成立共青团,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摄影采风活动。新技侦楼建有“54321+30”③,还设有星光走廊、荣誉室、警示教育基地、文化墙,努力培养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 二、依托“四个载体”,创新学习方式 搭建讲坛助学。创新实施“好文章好书籍推荐会”活动,从党组书记、检察长到普通干警,先后有96名登上讲坛分享读书心得,500人次干警聆听了精彩演讲,网上交流文章70余篇,并将文章汇编成册,分发干警交流学习。召开座谈会8次,充分发挥了“小讲堂、大智慧”的文化引领作用。 网络平台助学。充分利用检察局域网,搭建干警学习交流平台,发布干警心得文章。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教育培训,借助高检院、省院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开展执法规范轮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 特色学习助学。一是专题辅导学。通过上党课、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析理、检察长开班讲课、专题法律讲座等;二是干部在线学。把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作为强化干警自学、提升干警素质的重要抓手。实行每月例会点评、每季度通报,要求参学干警制定学习计划,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三是开展调研学。深入企业、农村、学校开展调研,并要求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至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把理论调研融入到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全过程。 主题教育助学。将创建活动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组织开展唱红歌、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端午文化沙龙、登山等多种活动;开展与学校、与村镇、与人武部、与贫困党员“四个结对共建”活动;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 三、实行“四个常态”,健全学习机制 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管理常态化。一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并坚持做到学有内容,学有记录,学有所用。二是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传达学习文件,开展不同主题的讲课授课制度。三是坚持上党课制度。各党支部的学习由各支部书记根据党员队伍状况,邀请专家、党校理论教授给干警上课。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学习常态化。坚持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把定期表彰奖励工作同日常表彰奖励工作结合起来,将评比学习型科室(支部)与学习型个人等先进典型相结合,先后出台了《勤政廉政保证制度》《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与司法考试奖励办法》等激励机制,对认真学习、善于思考、取得成绩的干警给予物质奖励。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督查常态化。采用“述学评学考学”学习督促检查制度,“述学评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每年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在全体人员大会上汇报个人年度学习情况。“考学”,检察院党组每年通过体会交流、成果评选、学习考试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严格落实检务督察实施办法,定期网上通报督察考评情况,努力使干警学有实效。 建立健全引领机制,宣传常态化。重视挖掘、培养和宣传工作、生活在身边的先进典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表彰、及时宣传。制作宣传标语、活动版面、开辟学习园地、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帮扶村等,充分利用手机报、微博、网络搞好党员教育、电化教育,扩大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四、注重“四个结合”,学习效果显著 将学习活动与文化育检相结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到韶山毛泽东故居、南昌八一纪念碑、凤阳小岗村沈浩纪念馆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适时举办歌咏活动、知识竞答、演讲比赛、书画展览等文化活动。实行“星光奖”评选活动,院实行的“礼仪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采用并拟转发推广。将院25万余字的80余项制度,整理、编排、印刷成册,干警人手一份,方便学习、坚决执行。 将学习活动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履职能力显著提升。结合自身和市工业园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实际,成立高级检察官工作室。率先成立了滁州市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触角。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将学习活动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社会形象显著提升。推行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制度,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三进三创”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军营调研、送法、慰问,跟踪资助2名明光中品学兼优中学生;积极开展向敬老院、学校献爱心,得到了企业家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近两年向社会集中征求意见中,各界对检察工作满意度达100%。 将学习活动与检察业务相结合,工作业绩显著提升。坚持把创建工作融于检察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显著效果。2006-2010年度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业务培训先进单位,2006-2011年在滁州市检察系统业务综合评比中连续6年第一。2011年院公诉科被省委组织部、省院联合表彰为2007-201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10年初被安徽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受到省市表彰的先进集体约20次,先进个人30人次。 注释: ①“五型”,即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纪律型、和谐型。 ② “五和”,即外部关系和顺、内部关系和畅、人际关系和睦、人与环境和谐、执法办案平和。 ③“54321+30”,即5个房(健身房、瑜伽房、微机房、更衣房、淋浴房)、4个中心(侦查指挥中心、群众工作中心、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干警活动中心)、3个厅(展示厅、报告厅、职工餐厅)、2个区(园林区、健身区)、1个基地(警示教育基地)、30个室(检察长接待室、检调对接办案室、律师接待阅卷室、讯问室、询问室、辨认室、医务心理测试室、监控室、物证保管室、电子阅览室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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