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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剑波:对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者:袁剑波   发布时间:2013-05-09 14:22:31


    高检院制定的《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明确了基层院建设的“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基本目标。要抓好基层院建设,就必须破解现有检察官整体素质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之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与当地经济快速发展之间、经费保障的现状与加快基层院建设之间存在的三大难题,依照“四化”标准,在“六谋”上下功夫,即着力谋“势”、大力谋“略”、精心谋“局”、勇于谋“新”、敢于谋“特”、善于谋“序”,才能抓住基层院建设的“牛鼻子”,开创基层院建设新局面。

    一、着力谋“势”,努力培养和激发全体干警“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尽善尽美”的思想境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

    谋“势”就是要造出声势、鼓足干劲,激发全体干警饱满的工作热情。一只充满活力、充满生机的检察官队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基层院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四项工程,使全院干警始终保持一种昂扬向上、蓄势待发的工作状态。一是实施政治建检工程,增强队伍执行力。搞好思想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抓好干警的思想教育,才能保证干警思想上的先进性,行动上的自觉性,确保公正执法和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完成。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要着力引导干警树立“十心”意识,即坚定信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讲究用心,以身作则抓好工作落实;下定决心,推进规范化管理机制的运行;树起恒心,努力促进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相互关心,增进集体荣誉感;蕴育爱心,抒写友爱的主旋律;务求同心,沟通彼此的思想;永葆热心,满腔热忱做好本职工作;增强责任心,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常怀律己之心,抓好自身素质提高。通过“十心”意识的培养,广大干警树立起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执法观。二是实施素质强检工程,增强队伍战斗力。要向全体干警提出了“六大素质”要求,即要求广大干警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深厚的法学素质、广博的文化素质、扎实的技能素质、全面的科技素质、优良的品德素质”;要强化制度保障,从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进行规范,使教育活动达到具体化、责任化;要采取多渠道培养、业务素质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措施,通过举办“四优”(优秀侦查员、优秀批捕能手、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活动,开展“四赛”(业务知识竞赛、规范庭竞赛、自侦案件质量竞赛、司法文书写作竞赛)活动,组织“四评”(点评一个公诉庭、讲评一个自侦案件、析评一份法律文书、论评一个民行抗诉案件)活动,引导干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充分调动干警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增强队伍凝聚力。检察文化旨在创立一种精神、一种理念,通过这种精神和理念的培育和渗透,帮助全体干警树立起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激发干警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工作激情,培养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品质。要充分挖掘检察文化所特有的整合、导向、凝聚、激励功能,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不竭的精神动力。通过开办“检察官夜校”、开展“荐好书、读好书”等活动,积极倡导“读好三种书籍,提升三种能力”风气,即读好理论书籍,提升思辩能力;读好科技书籍,提升综合能力;读好业务书籍,提升办案能力。四是实施从优待检工程,增强队伍向心力。思想政治工作本是“虚活”,如何把虚功做实,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起到激励人心、催人奋进的作用,除了坚持从严治检外,还要坚持从优待检,把思想政治工作细化到具体的人和事上。要着力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在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中实行一岗双责,分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对分包科室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干警负责的三级责任捆绑机制,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考核干警的德、能、勤、绩以及解决干警的衣食住行和政治进步等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不断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以人为本”谋好了“势”,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精神面貌得到改观,为基层院建设也就提供了扎实的组织保障。

    二、大力谋“略”,树立起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和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

    谋“略”就是要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工作方法和目标要求,在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等问题上,做到吃透上级的,知晓人家的,摸透内部的,拿出自己的。拿破仑有句名言:“一群由狮子率领的羊群能够打败一群由绵羊率领的狮子。”显然能否谋好“略”,体现了一个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驾驭、掌控的能力。在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三个结合”,从谋“略”的高度,树立起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和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一是把握上级要求与本院实际的结合。要谋好“略”,制定出本院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就必须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只有如此,才不会泛泛而谈、空洞无物。把握上级要求,通俗的说就是“吃透上情”。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往往是具有全局性、普遍性和指导性,它不仅对某一项工作有一个部署,而且对全局性的工作有一个总体规划。吃透上情就是要深刻了解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做到心中有数,做一个明白人;结合实际,通俗的说就是“掌握实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归根结蒂要靠基层院加以贯彻落实,掌握实情要求我们一定要全面掌握本院的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发展的方向,这样的“略”才具有生命力,才能起到推动作用。二是把握近期发展与长远规划的结合。近期发展与长远规划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长远规划,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就缺少发展的动力、发展的后劲;同样如果没有近期发展的举措,那长远的规划只能是高高挂起的、可望不可及的“空中楼阁”,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因此,要谋好“略”,就要将近期发展与长远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三是把握班子民主决策与干警主动参与的结合。谋“略”就是制定大政方针,明确发展方向,一旦确定下来,就得靠大家共同落实执行,谋略离不开全院干警的广泛参与和主动参与。因此,我们必须疏通干警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干警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在制定全院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公开,广泛听取全体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对收集到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纳,从而搭建了一个院党组与干警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平台。另一方面,召开涉及到全院性发展、决策党组会时,邀请中层干部、普通干警代表到会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只有将班子的民主决策与干警的主动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得出台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更具广泛性,更具认同性。

   “竭尽全力”谋好了“略”,也就找准了基层院发展的路径,减少了发展进程中的弯路,为加快基层院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精心谋“局”,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谋“局”就是要运筹帷幄,谋篇布局。做任何事情都要抓住主要矛盾,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注意事物的特殊性,从中找出事物的普遍性,以求得工作的主动性。基层院建设要想的、要做的事情很多、很繁杂,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精心谋“局”,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将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只有如此,才能全面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才能较好地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在谋“局”方面,要将“略”与“局”、“务虚”与“务实”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注重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制定的同时,紧扣“三个环节”,抓住中心,以点带面,有力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健康发展。一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谋“局”上,一定要正确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要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要清楚哪些“音键”应该下“重力”,哪些“音键”应该下“缓力”,要突出“主旋律”,也不应忽视“伴奏音”,只有结合紧密,才能奏出和谐优美的乐章。在基层院建设当中,谋篇布局也应如此,重点突出,兼顾一般,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的发展。二是健全机制,规范执法。机制是谋“局”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推动基层院的各项建设,必须要有一套好的机制作保障,以健全、适用的工作机制来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而健全的机制又集中体现在各项检察业务机制的规范上,为此,要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将各项业务工作机制进行细化、量化和流程化,从而使全院干警能够有章可循、有章可遵。三是强化监督,服务大局。谋“局”,一定要把检察工作置于当地经济社会这个发展大局之中,不能就检察论检察,在任何时候、任何形势下,检察机关都要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要找准服务大局工作的切入点,始终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

   “运筹帷幄”谋好了“局”,也就抓住了基层院建设的主要矛盾和主攻方向,为基层院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四、勇于谋“新”,不断提升基层院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谋“新”就是要勇于探索,冲破旧框框的束缚,用新思维、新方法看待问题、解决矛盾。创新,是检察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以创新促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要想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就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实现基层院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创新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科学性、本土化、生命力”这三个着力点,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图形式,真正做到了用创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科学性”要符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法律的精神实质;“本土化”要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不能凭空臆想、不切实际;生命力”创新工作要有存在的价值,也就是说对检察业务工作能够起到较好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勇于进取”谋好了“新”,也就增强了基层院建设的后劲,为基层院建设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敢于谋“特”,凸显基层院建设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谋“特”就是要在一种普遍存在的事物中,勤于思考,敢于想象,找出“亮点”,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基层院建设的任务、要求对全国3816个基层院来说都是一样的,如何找准一项工作的切入点,挖掘潜在的特点和特色,这就是各个院应该狠下的功夫。但是这种特色、这种亮点并不是故弄玄虚,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它必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创特;它必须能够对检察工作起到非常显著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它必须转化为每位干警内践于心、外化于形的执法行为。在谋“新”上,要突出“一品、一形、一力”,力求打响品牌、树立形象、扩大影响力。如近年来,我院构建的“一室一站两员”法律监督触角延伸机制,被省院授予全省基层院“一院一品”建设十大精品奖。有为才能有位。品牌出来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自然就得到了扩大和提升。

   “打造品牌”谋好了“特”,也就成为了基层院建设发展的助推器,使基层院建设永葆青春和活力。

    六、善于谋“序”,为基层院建设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谋“序”就是要管理有方、井然有序。基层院建设也必须朝着制度化、有序性发展,要严格按照“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引入先进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新模式,促进基层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近年来,我院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警务、信息化、检察事务这三个保障,较好地实现对有限的检察资源的高效配置,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建章立制,完善规范的管理机制。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基层院必须制定切合检察工作实际、干警认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用制度规范干警的一切行为,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形成“人人受制度约束,事事用制度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形成科学的保障体系。作为基层检察院,不论规模大小、人员多少,其履行的职责都是一样的,肩负的任务都是一样的,都面临着如何强化保障的问题。为此,要突出保障重点,在警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着力,形成一整套科学保障的体系。

   “善于管理”谋好了“序”,也就为基层院建设蓬勃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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