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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美芳:心系社区群众的女检察官
作者:廉敬武   发布时间:2013-05-06 11:43:48


    路美芳,1978年2月出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科副科长、助理检察员。她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进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工作以来,好学深思,踏实肯干,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留下了坚实的足迹,敬业精神和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同事、基层群众的好评,展现出了女检察官的青春风采。

    路美芳第一个工作岗位是公诉,作为检察新人,她通过勤学苦练,很快便适应了公诉工作,并逐渐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2009年,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展现了细心、顽强的办案风格。在这起贩卖毒品案中,毒品交易时主犯王某并未现身,而是让其情妇出面进行交易。当交易双方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王某的情妇拒不认罪,购买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能指认她存在主观故意。为查明案情,路美芳多次提审购买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不轻言放弃。经过仔细讯问,路美芳发现该女子曾在毒品交易前与主犯王某及毒品购买人碰过面,这说明双方有共谋。抓住该细节,当她再次提审时,事先联系好本院技术人员,对这名女嫌犯进行了心理测谎,在情景压力和路美芳思路清晰、严谨犀利的审问下,这名女嫌犯最终承认了其作为从犯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就这样,在公诉岗位的5年里,路美芳始终将公平正义谨记于心,对自己从严要求,勇挑重担,通过严查细审,办理了387件刑事案件,577名犯罪嫌疑人被成功起诉,无一错案。

    社区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向基层延伸职能的一个窗口,承担着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窗口接待、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等五大职能,任务十分繁重。2011年,路美芳作为青年干部被单位选派到柘林检察室锻炼。身为新奉贤人,她抓住时机,积极主动参与信访接待,调处化解矛盾,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协调沟通,在这些具体工作中,尽快熟悉了解基层情况,锻炼和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她的努力和进步得到了大家的认可,2012年初被提拔为社区检察科副科长,负责柘林检察室的工作,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但是挑战和压力并没有使她有丝毫畏难情绪,反而激起了她更加巨大的工作热情。她充分发扬青年干部不怕困难、勇于开拓的精神,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在社区检察工作岗位上干得有声有色,成效明显。

    如何在新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她曾无数次彻夜思考。上任之初,为尽快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她将与社区检察工作有关的文件、领导讲话进行仔细学习和领会,并翻阅有关社区检察工作的理论探讨及西方借鉴。通过大量的学习、思考和探索,她认为社区检察工作尤其是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社区检察工作监督方式为工作监督,不同于个案监督,但尚无具体的工作途径体现两者的不同;其次社区检察工作主要是针对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日常巡检,但巡检的内容和方式、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如何处理等都尚无明确的规定;再加上奉贤作为郊区,地域面积广,区域内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数量较多,如何克服人少工作量大的问题也迫在眉睫。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她正式向院领导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和想法,在检察长的指示下,她创造性地制定出了奉贤检察院社区检察工作“一所一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社区矫正等四个操作细则,得到市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为社区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事社区检察工作短短一年间,她累计到辖区派出所巡检200余次,抽查案件150余件,参与矫正人员宣告120余次。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对多起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并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她认真做好信访接待,了解民情倾听民意;带领干警赴农村、社区,宣传检察职能,普及法律知识,展现出社区青年检察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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