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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讲师团“订单式”教学方式灵活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4-28 15:42:09


     本网讯(王晓东)   近日,新疆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审管办主任洪流率新疆高院讲师团一行5人来到哈密中院,就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开展巡回授课。哈密两级法院干警150余人,在中院六楼会议室聆听了专家们的讲座。  

    讲师团从立法精神的层面,紧密联系当前审判实际,深入浅出,用典型的案例,深刻解读了新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的亮点,为哈密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带来了一顿丰盛的“法律盛宴”。

    此举措受到了哈密两级法院广大干警的普遍欢迎。大家反映:“订单式”教学效果好,方式灵活,能“对症下药”,实践操作性强,对提升法院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审判业务技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新疆高级法院对全区法官培训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传统的统一集中培训模式基础上增加了到各地州法院进行巡回授课的方式;同时变以往的由讲课老师规定授课内容转变为“订单式”教学,由各中院上报各地在审判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然后由高院根据所需,安排资深法官进行巡回授课,有针对性地解决各地法院审判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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