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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债主上门 法官调解分期还清
发布时间:2013-04-26 09:55:02


     本网讯(蒋国彬 孙洋)   3月27日,黑龙江省海林法院速裁庭审理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家境贫寒的杨红艳不但要忍受丈夫去世的痛苦,还要归还借款,一时为了难。经承办人孙洋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现已调解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天河与杨红艳2000年登记结婚,张天河在外承包一些水暖工程,杨红艳在商店作销售工作。张天河于2009年在北利水暖商店赊欠货款1.8万余元,出具了欠条。不幸的是,张天河于2010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水暖商店业主康凯起诉杨红艳,要求给付拖欠货款。杨红艳因为给丈夫治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钱,因此犯了难。

    在开庭过程中,双方争辩激烈,当庭未能调解成功。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带个孩子,自身生活非常艰辛的情况后,觉得单纯的判决,会让被告家庭又陷入一个痛苦之中。于是,承办法官又找来原告和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当原告得知被告的实际困难后,给予了被告充足的时间及信任,并做出了重大让步。被告只需给付原告货款1.3万元,并且在2年内分3次付清。对此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该案的圆满解决,可以看出调解结案是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有效途径之一,只有在办案中多看、多听、多想,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有耐心,讲方法,才能真正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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