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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法院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26 09:52:06
本网讯(覃秋兰)
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审判质量高、效果好,始终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法院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通过多措并举,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为全面提高司法为民水平,推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打下良好基础。
强化规范管理。凤山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中,强化组织领导。由院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政工科为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任命陪审员选举选任、考试考核、学习培训等工作的日常管理。由政工科制定包括参审案件的范围、陪审员的确定方式、参审案件通知程序、陪审员的变更、业务培训、日常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使用上,实行“集中管理,分类使用”的原则。从而使人们陪审员的管理实现规范有序。在思想上和组织上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强化审庭管理。凤山法院遇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由业务庭和法庭根据案件类型、基本情况排选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并由立案庭具体负责与各业务庭、法庭联系、沟通,安排人民陪审员阅卷,提供与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资料对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案件,尽量选派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强化培训管理。凤山法院每年年初制定详细的陪审员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购置、发放业务书籍,在选派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项培训、组织陪审员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注重结合案件审理,组织庭审观摩。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培训工作组,为陪审员讲解与审判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具体典型案件,以案说法。通过司法实践引导陪审员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使人民陪审员尽快进入角色。 强化引导管理。在今年所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中,积极将陪审员纳入其中,参与各项教育活动。通过强化引导,增强陪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 今年以来,凤山法院实现了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人民陪审员目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案件实现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缠诉。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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