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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腊铭:用爱心放飞“折翼天使”
作者:张彦 发布时间:2013-04-25 10:34:39
在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个女检察官:她是一个十二岁男孩的妈妈,更是成百上千个孩子的妈妈。她就是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爱心妈妈”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陈腊铭。
从警至今十五年来,陈腊铭历任民行科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未检科科长等职位,曾先后被评为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公务员、三八红旗手,并多次被定州市政府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成绩显著。 定机制 呕心沥血开先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是她的口头语。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2011年底我院计划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简称未检科。此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直与成年人并案处理,现在要独立出来,一切均须从零开始。时间紧迫,面对一无所有的空白,她一头扎进法律文献典籍,如饥似渴的吸收知识积累素材。仅仅一个月,她的体重就直线下降,人又黑又瘦,走路都轻飘飘的。 也就在那短短的一个月里,《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暂行规定》、《跟踪帮教制度》、 “爱心妈妈信息资源库”、“五个一帮教措施”、“五个一爱心活动”等紧密契合本院工作实际的一系列方案措施就制定出台了。随后,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正式成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翻开了新的篇章。 筑心巢 视若己出护幼苗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她的行为指南。她以母爱的温暖感动着每一个失足未成年人。 身为一个十二岁男孩的母亲,她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希望孩子平安健康长大成才。正因如此,每当看到失足未成年人时,她就会感觉到揪心的痛。她像对待自己的孩子般关心爱护那些失足未成年人,在挽救这些“折翼天使”的同时,更努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铺平道路。 感化、挽救是她对待失足未成年人的第一步。她常说:“人心换人心,黄土变黄金。”与失足未成年人正面接触之前,陈科长都会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严格遵照“五查明”、“四重视”、“三区别”等既定制度,在资料详尽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之后陈科长才开始与失足未成年人正面接触。通过抻衣领等小动作,以母性特有的温柔拉近距离,再以谈心的方式与涉案未成年人沟通,尽量不使用生硬的法言法语,打开涉案未成年人心灵,促其主动坦白错误,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少捕、慎诉是她对待失足未成年人的第二步。“就未成年案件的逮捕标准,我认为最好树立不捕为原则、逮捕为例外的理念,对不同年龄段加以区分。一旦获刑,对失足未成年人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践行的。这就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因为,在维护公平正义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善意的博弈中,天平需要保持平衡,需同时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每一次陈科长都会加强与受害方的联系,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对刑事和解的涉罪未成年人,不再使用逮捕措施。 帮教、回访是她对待失足未成年人的第三步。为了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避开周围“有色眼镜”的干扰融入社会,陈腊铭科长会同失足未成年人亲属、所在居委会、派出所共同建立帮教责任卡,定期回访,以爱心家访、心理健康咨询等方式,引导未成年人人格上自尊、生活上自立、独处时自律、成长中自强。正是因为她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每一个与她接触的失足未成年人都亲切的称她为“我的爱心妈妈”。在她看来,这一声“爱心妈妈”胜过所有的荣誉。 预防、宣传是她对待所有未成年人的不二法宝。仅仅在案发后采取挽救措施远远不够,只有真正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在在院领导的协助下,陈科长多方奔走沟通,保定市第一个“关爱留守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我市息冢小学成立。定期通过法制讲座、以案释法、发放预防犯罪手册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为他人 问心有愧对亲人 不知不觉中,一年半的光阴倏忽而过,数不清有多少日子在夙兴夜寐中度过,记不得有多少周末在行车颠簸中溜走,更说不出的是对孩子无法践行的承诺。 她爱家爱孩子,可她并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在儿子身边,只能托给父母照顾。因为未检科工作刚刚起步,一切都在摸索阶段。忙起来的时候,夜以继日连轴办案是常有的事。每次回家,除了在熟睡的儿子额头印上一个深深的吻以外,纸条成为了母子二人交流沟通的最佳渠道。“等我忙完这个案子就陪你出去旅游。”“等我周末回访结束就和你一起打乒乓球。”“等我¨¨¨”可等她有空的时候,儿子的上学时间又到了。让她愧疚又欣慰的是,儿子非常懂事优秀,总是会写:“妈妈,你先忙吧,等有空了再陪我。”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安得天下孩子尽欢颜,倾力付出亦无憾”,这句话道出了她的心声。在陈腊铭与全科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未检科工作获得省、市院的高度肯定,在全省召开的未检工作会议中,我院作为全省基层院代表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所创立的未检工作机制在全省予以推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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