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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亭湖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兵:青春无悔
作者:成秀芹 发布时间:2013-04-25 10:31:47
提起李兵,同事们总是竖起大姆指,交口称赞她勤勉敬业,踏实认真,不事张扬,淡泊名利。从检十八年来,她不仅仅是将办案当成一种工作,更是作为自己执着一生的事业和不懈的追求。她在公诉岗位奋战了十四年,办理案件千余宗,出庭公诉的被告人少说也有一千八百余人。然而,这些案犯中,没有一人无辜获刑,也没有一个成漏网之鱼。走进她的世界,让人感受到的是一种真实的感动。
勤奋敬业,拼搏奉献,是李兵同志无怨无悔的职业追求 1994年6月,李兵同志从区电大 “园丁”岗位招考进检察院后,先后在法纪科、公诉科工作。为尽快熟悉业务,弥补法律专业知识上的欠缺,李兵同志不气馁,不松劲,迎头而上,为自己制定了更高的目标,下达了更重的任务。为此,她坚持边干边学,边实践边摸索,她一边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同志请教,一边向书本学习,一有时间就查阅大量的法律书籍,直至各种难点疑问融会贯通为止。同时,她还在认真自学了法律专科段的十多门课程的基础上,积极报名参加了法律本科段的自学考试,系统学习了《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私法》等16门课程,取得了本科文凭和法学学士学位,为顺利办理各类案件奠定了理论基础。 1998年3月,李兵同志被任命为助检员,调到公诉科开始独挡一面地独立办案。面对科内人员少、案件多、任务重的现状,她宁愿自己苦点、累点,总是勇挑重担,主动请战,默默地、主动地多承办一些案件。为了迅速消化案件,她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拼命工作。上班时间,她科学安排,统筹兼顾,阅卷、提审、开庭,有条不紊,把一切可以在个人时间处理的事情,如查阅资料、撰写庭审预案、起诉书、公诉词等等,都放到了晚上,经常挑灯夜战至深夜。即使是双休、节假日,她也很少休息,几乎推掉一切交往和应酬,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叫一声苦和累,长期超负荷地工作着。扣除节假、双休日,她平均2天多就办结一件案件。今日事,今日毕,是李兵同志的口头禅。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仅2006年以来,她每年办结各类刑事案件 100余件130余人,审查后移送法院起诉的250余件,结案率为96.3%。所办案件无错、无漏、无超时,办案总数一直位居全科第一,她不仅创下了全院乃至全市个人公诉办案超百件的记录,而且办案质量也很好,没有一件起诉后被判无罪的。成功起诉了陈某贪污案、许某强奸案、张某等4人故意伤害案、征某等10余人聚众斗殴案等一批难度大、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也只有我们知道,这中间,饱含着她多少心血和汗水,是她牺牲了多少个休息娱乐和与家人团聚的时间才换来的。近年来,她每年都加班近150次,放弃双休、节假日达30天,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 公正执法,规范办案,是李兵同志恪尽职守的办案准则 在许多人眼里,作为一名检察官,就是要在公诉席上唇枪舌战,一展检察官的风采;就是要在审讯室里斗智斗勇,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而李兵同志则不以为然。她认为,对于一名办案人员来讲,办案不是个人的风光,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关键是不能办错一件案件,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失误,也是当事人百分之百的痛苦。她说:要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有“三劲”,即要有刻苦学习、孜孜不倦的“钻”劲;勇于改革、敢为人先的“闯”劲;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拼”劲。 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李兵同志养成了耐心细致、一丝不苟、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遇事不含糊、办事不拖拉的工作习惯。为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她心细如发,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阅卷时专心,核对证据时细心,讯问被告人时留心,审定案件时精心,对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丝毫也不懈怠。对案件的每一个关键点,她都反复设问,注意察微析疑,从细小的破绽中捕捉疑点,尽量针对辩护人有可能提问的地方,撰写答辩提纲、公诉词,力求做到规范审查、规范审讯、规范文书制作、规范办案程序,努力使每一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程序规范,处理恰当。在办理李某等1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影响恶劣,为有力地打击犯罪的嚣张气焰,她将厚厚地7本卷宗材料一页页地反复翻看了十多遍,详细摘录了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互相印证的证据材料,并提出了最后一名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涉嫌犯罪的事实和理由,得到了大家的认同。针对犯罪现场情况复杂、被告人不认罪犯罪难以认定和辩护人多达十人的实际,为切实做好出庭前的各项工作,她查阅大量的资料,做到“三见面”。即与侦查人员见面,了解案件侦破过程和取证情况,进一步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与被害人见面,查明其陈述有无不实之处;与主要证人见面,审查证言的真实性及与其它证据的关联性,确保证据的合法与真实,并耐心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全面预测了庭审中可能提出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经精心准备,出庭时,面对被告人的百般狡辩、相互推诿,以及辩护律师的巧舌如簧和咄咄逼人的气势,加上强大的辩护阵容,李兵同志胸有成竹,镇定自若,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严密的法律思维及灵敏的反应,列举了被告人“交代”中的相互印证的一致情节,打破了被告人避重就轻、推诿责任,妄想逃避法律惩处的企图,最后,法庭对13名被告人均被作出了有罪判决。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涉案的当事人,有通情达理的,也有胡搅蛮缠的;有大吵大闹的,也有发牢骚、讲怪话、发泄心中不满的;甚至于有时难免会有怨气和不理解。李兵同志因此没少受委屈,但她始终坚持笑脸相迎,平心静气。无论是被害人、证人,还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抑或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李兵同志以女性特有的细腻耐心、刚柔并济的特性,和热情、中肯、平等、关心的态度,营造一种和谐融洽的氛围,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发挥着女检察官特殊的作用。她在认真做好笔录工作的同时,耐心听其倾诉,详细解答法律法规。即使面对当事人的误解,也不急不燥,努力使他们的情绪由激动转化为稳定。特别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上,她总是竭尽所能,最大限度地提供法律服务,从没有将他们当作“另类”,更不用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而是把他们当成最需要关心、最需要帮助、最需要挽救的弱势群体。她以朴素而高尚的情怀关爱着他们,使检察官的形象得到了升华,也让社会大众对检察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同。在办理刚满16岁的徐某盗窃上万元的案件过程中,面对这位年少无知,彷徨无助却又抵触叛逆的青春少年,她深感痛惜。通过反复的心灵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徐某痛哭流涕,再三表示要重新做人。徐某悔罪了,那么案件是否能定准呢,徐某的年龄是阴历,还是阳历?这在李兵心中产生了疑问。为查个水落石出,防止出现即使盗窃数额达到万元也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发生,她与公安干警一起,出差到南通找徐父调查取证,详细核查徐某出生的真实时间,经查证实了以阴历报户口的徐某作案时尚不满16岁,遂作出了徐某不涉嫌犯罪、建议撤回案件的决定,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徐某的合法权益,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作为一名公诉人,不仅要在法庭上与辩护人和被告人唇枪舌战,而且还要在别人看不见的台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完善证据,追捕追诉。李兵同志在着重审查复核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涉嫌犯罪数额及犯罪构成要件的同时,坚持团伙案件防止遗漏从犯,盗窃案件防止遗漏销赃犯、窝赃犯,黑恶势力案件防止遗漏“保护伞”。在审查案情发生重大变化的案件时,注意查明引起变化的原因;审查证据发生矛盾时,注意发现人为制造矛盾的蛛丝马迹;审讯犯罪嫌疑人时,注意对其进行法律政策教育,鼓励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询问被害人、证人时,注意发现新的问题。在审查彭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一案过程中,李兵同志发现遗漏了一名罪犯,未归案陈某的行为也涉嫌了犯罪,遂要求侦查机关移送起诉,使陈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办理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过程中,由于此案的受害人多达几十人,涉案金额有50余万元。李兵同志审查后,发现刘某的一些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为把事实定准,李兵同志与其他办案人员一起深入到发案地点,每天早出晚归,走村串户,逐一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取证几十份,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艰苦工作,终使刘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被数罪并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检为公,清正廉洁,是李兵同志淡泊名利的道德品质 办理的案子越多,面临的诱惑和考验也就越多。在主城区办案,涉及到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干扰多,阻力大,打听案情的、说情的、送礼的屡有发生,各种考验更是纷至沓来。当谈到如何处理好吃请、说情、打招呼的关系时,李兵同志显得极其平静与坦然,她说:每年要办理上百件的案件,如果说没有人找,这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但她只认一个理,就是要把所有交办的案件办准、办快、办好。如果有人说情、打招呼的话,那么,我就再多一份细心,再多一些慎重,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应该说,这是一件好事。为此,李兵同志时刻注意严格要求自己,不图名,不为利,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始终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实践着党的宗旨。 “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李兵同志只尊重客观事实,尊重法律。对当事人想钻法律空子,欲求她高抬贵手逃避或减轻法律责任,通过拐弯抹角邀请她吃喝,或进高档娱乐、消费场所,或送给她卡、券、钱、物等等,这些都被她一律予以婉言谢绝,她绝不拿法律做交易,谋取个人利益和好处。为此,她也说不清楚为了办案得罪过多少人,薄了多少人亲朋好友的面子。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张某盗窃一案过程中,在找张父亲谈话后,有心的张父在李兵毫不察觉的情况下,跟踪李兵,摸上她的家门,乘其进门时的不备,递上一个厚厚的信封后掉头就走。当李兵弄清楚状况后,迅即追上前去,退还了信封,并让其相信检察机关会依法公正处理的。 不经一番寒彻苦,哪得梅花扑鼻香。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李兵同志付出的巨大努力和辛苦,她的做人做事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她多次被记功、表彰。在2012年3月开展的中层正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经过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多重考验,她以优异的成绩走上了公诉科科长的岗位。职务变了,她爱岗敬业、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务实作风和勇挑重担、不事张扬的个人品格,没有变。李兵同志2006年办案数超过一百件后,院党组作出了开展向李兵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院干警向她学习。盐阜大众报、亭湖政法新干线、亭湖快讯对她的事迹也作了宣传和报道。之后,该同志先后被盐城市检察院表彰为盐城市十佳检察干警,记三等功;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个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记二等功等荣誉称号。面对鲜花和掌声,她没有陶醉。当看到自己的工作受到领导的表扬、上级的嘉奖、同志们的赞赏时,她从心底里油然产生一种愧疚感,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是的,李兵同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的工作平淡无奇,她的行为质朴无华,她的事迹谈不上惊天动地,她的故事也未必能够催人泪下。然而,正是这些平凡的小事反映了她廉洁从检,勤奋工作的良好风范,这些小事似一颗颗晶莹的水珠,闪烁着美丽的光彩,反映了一名检察官的高尚情操,维护了良好的检察形象。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她没有自满,只是淡然一笑,仍然一如既往地努力着,以自己的方式实现着一个检察官的人生价值。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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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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