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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国平:孜孜以求执法为民的检察老兵
作者:廖志刚 李国伟 发布时间:2013-04-25 09:19:37
他就是孟国平,现任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保定市容城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政治处主任,反贪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1年9月至今任保定市涞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2年,孟国平本人被保定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八大安保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
治检之道 2011年9月调任涞水县检察院伊始,孟国平就提出“一般干警向科长看齐,科长向党组成员看齐,党组成员向我看齐”,要求用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以高素质的队伍创造优异的工作业绩。 近两年来,孟国平带领党组一班人坚持以“制度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抓手,引导干警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实行无缝隙、无缺陷管理,把各项工作做透、做细、做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0项;落实同干警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干警的所需所求;坚持对内监督和对外监督并重,落实检务公开制度;着重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确保了队伍安全稳定和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在他的推动下,该院开展了“五大标兵“和“拔尖人才”评选活动,组织了中层干部公开竞职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模范引领的作用,调动干警们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同时,该院还积极建立完善“月述职、季点评、年考核”机制,将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细化分解,每月一述职,每季一点评,每年一考核,通过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分管检察长点评、民主评议,最后评选出月、季、年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在全院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辉煌之笔 到任之后,孟国平高度重视文化育检,坚持以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陶冶人,以和谐温暖的工作氛围凝聚人,积极倡导“文化育人”,用检察文化凝神聚力,不断激发干警创先争优、勇争一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该院把图书室建设作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载体,不断完善软硬件建设。2012年,该院投资20余万元,对图书室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目前,该院图书室面积50多平方米,其中,藏书室图书藏量近5000册,种类齐全。涞水县图书馆在该院设立图书服务点,定期免费配送和更新图书、期刊。同时,该院图书阅览室还安装了电子阅览设备;加强规范管理,设有专门的图书管理员,制定一整套图书管理、借阅等制度;亮化美化净化室内环境,真正为干警提供读书增智、陶冶情操的好场所。以图书室建设为依托,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为载体,该院组织开展了读书励志活动,持续深入地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工作研讨、业务交流等活动,促进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执法为民 检察机关只有立足职能,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才能真正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这是孟国平调任涞水县检察院以来给全院干警多次强调的工作理念,并成为该院各业务部门和全体干警的行动指南。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大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认真监督中央和地方涉农惠民资金有序发放,为当地的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孟国平以身作则,深入办案一线,与反贪局广大干警一起讨论案情,分析证据。该院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件21人,其中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贪污案件7件18人,占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70﹪,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直接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影响农村社会稳定。该院通过对这些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功查处,不仅有力的打击了职务犯罪,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还成功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满足了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孟国平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该院与县国土、安监、水利、公安等部门联手,对全县非法采砂、采矿等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严重的予以严厉打击,努力保护该县的矿产资源环境。该院紧紧围绕中办发37号文件精神,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加大办案力度,完善办案机制,拓宽办案领域,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体制建设。2011年以来,该院共查处破坏土地矿产资源类案件5件9人。此类案件的发生比较突出,对此,该院在办案的同时,针对此类案件的发生特点,向国土资源部门等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进行整改,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进一步预防和惩治资源环境领域打下了良好基础。 服务大局 高度拓宽思路,思路决定出路。作为检察长,孟国平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不仅开创了检察工作的新局面,而且要为涞水县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2012年,河北省扶贫开发暨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在涞水县召开,该县成为了河北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的发起点和先行田。为此,孟国平与涞水县检察院党组一班人经过认真研究,在第一时间提出了以扶贫资金监督预防为切入点,全力服务全县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制定了《涞水县检察院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全县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涞水县检察院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工作方案》。该县县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向全县转发了上述两个文件,并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孟国平为副组长,各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把检察机关的预防监督提升到全县层面,融入全县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大局。 孟国平与涉农检察工作队队员深入到扶贫项目建设第一线,通过组织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播放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警示片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扶贫项目实施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廉洁自律。同时,该院充实了娄村、宋各庄、石亭三个先行脱贫示范乡镇涉农检察工作站和涉农检察服务室的力量,分别由一名副检察长带队,对三个乡镇的具体扶贫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督促乡(镇)政府建立了扶贫专项资金台帐,设立了扶贫资金管理公示栏,各乡镇聘请扶贫资金管理联络员,强化对扶贫资金管理、运行的监督。 针对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批、启动实施、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职务犯罪高发环节,孟国平与该院预防科干警督促、协助农业、林业、水利、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推动各部门制定出台了《涞水县扶贫项目运行管理流程》、《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招投标工资的实施意见》等多份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立项审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公告制度、工程项目回访制度等各项监管制度。此外,该院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农经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拓展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渠道,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多项工作协作机制,形成了惩治和预防扶贫系统职务犯罪的网络体系。 荣誉档案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涞水县检察院执法能力得到极大提升,跻身全市先进行列,成为全市基层检察院名符其实的排头兵。该院先后获评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河北省文化建设示范院等上级集体表彰25个,干警有35人次受到上级奖励。2012年5月,该院干警刘建革、卢宏华获评“河北省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2年9月,该院蝉联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在该县连续两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该院干警均榜上有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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