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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如:浅议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政务管理工作
作者:刘林如 发布时间:2013-04-25 09:09:22
基层检察院政务管理工作作涉及内容广泛,涉及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人大代表联络、印章管理、公文印制等,事务繁多,不易被重视,但对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却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搞好新时期基层检察院政务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检察院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笔者 根据工作实践,认为检察政务管理工作中应当牢固确立能动执法理念,通过明确检察政务工作规范,并逐渐建立起一整套责任划分明确、职权配置合理、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检察政务管理体制,才能确保检察工作良性发展。
一、检察政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检察院的中心工作是依法行使检察权,各项工作都要为检察工作服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09-2012年检察改革规划”明确了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五项原则,指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是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规划包括五方面40项深化检察改革的任务: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改革和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加强诉讼监督;改革和完善检察院接受监督制约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检察组织体系和检察干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该规划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涉及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多个层面,是未来若干年检察改革的指南,对新一轮检察改革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检察机关按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改革重点,对外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内加强自身监督,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有组织、更理性地推进检察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而且须结合实际出台若干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 二、制度上要建立健全 为确保检察政务工作不出差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检察院应对执法政务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将所有执法政务工作明确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并对各项执法政务管理出台相关规定与制度,以确保执法政务工作能够有据可循。 一是强化印章管理。为确保印章管理不出差错,可以出台专门的《印章管理规定》发到各部门,在明确印章有专人负责管理的基础上,对公文、法律文书以及各种证明的印章加盖进行详细要求。 二是强化公文印制管理。对印制公文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和登记手续,对未校对的法律文书与公文规定一律不予印制。对不符合印制要求的公文和法律文书一律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制作,确保法律文书的规范与严肃性。 三是强化档案管理。 检察院在实行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办公室、阅档室三室分开的基础上,应当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对档案进行管理,加强软件管理,不断推动档案人员的素质教育、制度落实以及档案质量。为确保档案及时归档,还可以通过发督促通知书等手段公布差欠卷宗的部门与人员,促其及时归档。在半年或全年总结时还可以将完全符合卷宗装订规范的卷宗供大家借鉴,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公文传输与机要保密管理。此项工作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并强化时间观念,才能确保公文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及时接收流转。对机要件则实施专门登记,做到收到有据,发放有据,适应保密工作要求。 五是强化人大联络与案件督办工作。检察院办公室应积极与人大内司委等部门进行联络,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到检察院参加视察活动,通过视察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另外,检察院办公室还要不断加大督办职能,针对人大代表的议案与政协委员的提案以及上级检察院督办案件,要做到及时跟踪,及时督促,及时汇报,才能切实消除信访隐患。 三、服务上要创新创优 检察政务管理是维护检察院工作秩序的有效手段,检察院应当紧紧围绕全年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规范、严谨、高效、创新”的八字方针,重点突出执法政务工作的服务检察工怍的从属性质和行政管理的专业性质,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和宏观规划职能,力争做到合理规划、科学安排执法政务管理工作。因此,执法政务工作需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根据各人特点合理分配相关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按照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协调互助,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比如对做事认真仔细、工作责任心极强的同志,可以将公文印制和印章管理工作交给其负责;对精通电脑与摄影的,可以将网页更新及拍摄工作交由其负责,充分做到人尽其才,起到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是推行检察政务工作激励机制。对全年工作无差错的,以及具有突出成果的同志,在年底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从制度上进行激励。 三是实行执法政务工作量化考核法。在分配执法政务各项工作任务时要做好记录,确保工作量的均衡,并且定期公开各人政务工作成果,实现动态管理,加强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做好各项工作,保障全院工作能够协调有序推进。 四是统筹安排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检察政务工作最大的特点是任务较多,事务繁杂。为确保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在任务分配时要充分发挥群体智慧,做到问计于民,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执法政务资源管理配置,使全体从事政务的同志尽量成为“多面手”,使琐碎的政务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管理上要完善监督 加强对检察院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是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之一,具体涉及人大、政协、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民主监督制度的强化和完善。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接受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已基本上形成了立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取得了一定的监督实效,但在自我管理中需进一步完善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一是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认识,增强检察人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必须要狠抓检察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教育,不断灌输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更要牢固树立依法、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为确保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接受外部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向人大和政协汇报、通报工作制度。坚持“两会”期间听会制度,定期向人大和政协汇报、通报检察专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大决策;健全落实、整改制度。坚决贯彻和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认真答复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询问和质询等。 三是建立外部化选任机制。外部化选任产生的人民监督员公信力得到极大提高,案件监督效果明显增强,有效避免了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弊端。 四是建立人民监督员专管机构 。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的方式,建立人民监督员专门管理机构,达到管理、监督、保障。 五是借助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平台等,全方位、多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沟通,促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多元化。在检察机关重点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大对大案和有影响的案件定期回访和个案检查。同时让外界了解检察决策活动。 六是完善“阳光检务”的措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拓展检务公开渠道,突出检务公开重点,丰富检务公开载体,健 全检务公开机制,全面营造“公开、公正、公信”的阳光检察氛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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