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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遇17岁表妹起淫心 强奸未遂也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24 09:56:50


     本网讯(通讯员 陆俊书 韦绍松)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村民文华遇表妹深夜一人在村外便产生强奸念头,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遭到反抗而未能得逞。4月22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文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恭城栗木镇广田洞村年仅17岁女孩黄玲喜欢上了同村初中同学陈斌,双方已经恋爱快一年了。但黄玲的父亲黄青嫌陈斌年纪轻轻不去赚钱,而是经常与一些不求上进的社会青年打牌赌钱,极力反对女儿与其恋爱。

    2013年1月29日晚上20时30分,黄玲与父亲为此发生激烈争吵,黄玲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当晚,黄玲哭着走到通往本镇良溪小学的路边草坪上。约过了一个多小时,黄玲的表哥文华在朋友家吃饭路过,便上前问过处出原由,黄玲越哭越伤心,文华乘机靠近黄玲,用手去帮其擦眼泪,见深夜无人,便用手去摸其乳房,遭到反抗后,仍不死心,继续用手去脱其裤子,不顾其反抗,仍乱摸其下身,然后脱下自己的裤子,准备实施强奸,再次遭到黄玲强烈反抗而逃离。

    法院审理认为,文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妇女强烈反抗而强奸未能得逞,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减轻处罚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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