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行政执法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柳州森林公安清查野生动物市场
作者:韩乐悟   发布时间:2013-04-23 09:17:46


    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天网行动”,近日广西自治区柳州市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对辖区内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进行重点清查,共查获虎纹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2只、野生山鸡一只、树熊1只(活体)、白面狸1只(活体)、水鹧鸪12只等一批野生动物。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审查中,所查获的野生动物已送广西自治区林业厅动物鉴定中心鉴定,其他野生动物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放生。

  民警还向周边市民发放了300余份宣传资料,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倡导市民携手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