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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十项措施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海南讲话精神
作者:严献文 刘琼   发布时间:2013-04-19 10:31:23


海南省高院传达学习习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
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并按照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委政法委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安排省高院贯彻落实意见。

    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结合海南法院工作,就学习贯彻工作提出十点要求:一是以十八大精神为统揽,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视察海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实现绿色崛起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增强司法担当,做好司法保障;二是按照最高院、海南省委和省委政法委部署,落实中央八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抓好集中整治“慵懒散奢贪”问题专项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点,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在业务工作中努力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三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完成法院领导干部轮训、干警全员轮训的任务,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四是在省高院中层干部述职、测评基础上,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缺岗职位的竞岗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五是精心组织好今年五月的大接访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化解一批、救助一批,促进和谐法治海南建设;六是按照审判公开要求,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监督;七是完成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培训任务,提高法官对新法规把握和适用的能力;八是完成审判流程管理、绩效考核的修订工作,使审判管理更符合业务工作实际;九是重点研究新形势下大项目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带来的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等纠纷的工作规律,为大局服好务;十是加强法院基础建设,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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