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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4-17 10:51:13
本网讯(刘英军)
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增加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山东省德州市平原法院将人民陪审员监督权向法院执行领域延伸,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协助执行,加强执行监督和执行廉政监察。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对执行机制的完善、执行公正的实现、执行效果的提升以及执行环境的优化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实现了执行权力制约机制的进一步科学化。执行中,陪审员以社会普通成员的眼光零距离审视和评价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各种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 提高了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让人民陪审员适当参与某些技术性较强案件的执行工作,如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纠纷、工程承揽纠纷等,让具有该方面专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由他们从专业的角度去说服当事人,更有利于促进案结事了。 促进了执行质量的提高。陪审员参与执行,扩大了知情权范围,保证了执行公开;认定事实过程中,可以帮助执行法官以普通民众的良知去判断事实,这种判断往往更能反映社会的普遍正义,更符合社会对法律的期待。 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果和法院公信力。由于执行工作面对的是当事人间利益的直接对抗,矛盾非常容易激化。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陪审制度在司法审判中表达民意、反映民声的渠道作用,促使法官在执行中能够更多关注民生和民意,注意执行方法;另一方面由于人民陪审员社会普通成员的特殊身份,其中立性和亲和力使他们出面与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更有利于价值沟通。 加强了对人民群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可以将参与执行中了解到的执行程序、法律法理、执行风险、困难问题等向身边群众讲授和有关部门反映,使公众执行法律知识增加,守法意识增强。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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