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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艳:法律时空中的诗性女子
作者:闫佳楠   发布时间:2013-04-16 09:09:58


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春艳。
    法律时空中她是个诗性的女子,理性王国中她仗剑降魔,写诗撰文,激情恣肆,她以正气豪气静气熏染着身边人,以慧心爱心诗心雕刻着法治梦。

    她学优:高考时,以高出30多分的成绩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2年,23岁的她怀揣“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证书踏进了哈尔滨市检察院的大门;她业专:当书记员,获得全市书记员技能比赛第一名,当公诉人,被评为是黑龙江省十佳公诉人之一;当副处长,成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她才丰:在铁肩担道义的同时铁腕解难题,撰写的专业论文多次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并获奖励,编导的小品演出多年后还被同事津津乐道,创作的诗歌灵动深邃把人带入梦境……熟悉她的人叫她才女、侠女,她淡淡一笑称自己是柴女,能做一把柴禾就很满足,她就是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春艳。

    她的敬业精神感动得同事落泪

    她从检21年,有18年在公诉处工作。这些年她办理的近400起案件,既有公安部、高检院挂牌督办的,也有中纪委、黑龙江省纪委交办的,还有对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提起这些案件王春艳说:“案情越是重大复杂,越考验办案人的政治素质、大局意识、法律功底、职业操守。司法专业人士应当将正义放在第一位,对正义和法治应有持久不变的热情”,正是秉承着这样的法律信仰,王春艳通过办案向社会传送着缕缕正义的微风。

    2003年,在她担任主诉检察官的第一天,受理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通河县姜某涉黑案件。该案涉及23名被告、14个罪名以及近百名证人。面对30册卷宗、400多份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别人欢度国庆、元旦、春节,她却坐在电脑旁夜以继日的一字一字的敲打,最终完成了6万3千多字的审查报告,将罪犯一一送上法庭。在开庭的两天中,她沉着应对,当听到30多名辩护人提出的70个辩护观点全都在自己事先准备的答辩中时,她对自己点了点头,初试算是合格。

    2006年,她承办了当时是黑龙江省涉案金额最大的关某利用国企改制侵吞国有资产案。关在侦查、起诉阶段始终狡辩抵赖,其辩护人又是黑龙江省知名律师,这让王春艳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她沉着冷静,针对此案证据纷乱、复杂的特点,庭审前,精心准备,开庭时,在技术部门帮助下,运用多媒体示证技术当庭演示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她用铁证揭示了一个价值2600余万元的国有企业,如何在关的操纵下被评估为20多万元,关又是如何一边将巨额资产揣入腰包,一边觊觎被评估的20多万元安置费,索要与有20多年工龄的老职工一样的待遇——3万元补偿费。王春艳紧紧抓住关某篡改公文、瞒报资产、虚假评估、分文未投等辩护人试图回避的问题,围绕国企改制这一焦点,深入阐述,旁征博引,最终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关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春艳时刻提醒自己 “对办案人百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冤案”,因此,面对每起案件她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为了查案情、抠证据、办铁案,她记不清加过多少班,牺牲了多少节假日和与亲人团聚的时间。

    她曾因在法庭上与律师十多个小时的调查论辩,最终嗓子说不出话;曾因长时间伏案沉在错综复杂的案情里,起身时腿脚不听使唤;曾因坐公交车想工作坐过了站……她忘我的工作精神深深感染带动着她身边的同事。一次,她参加竞聘演讲后,接到了与她多年同处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刘艳宇发来的短信:“春艳,听着你的演讲,我流泪了!这些年,你真是太不容易了!”“太不容易了”是熟悉王春艳的许多人对她的评价,而她本人却尽情体会着属于自己的充实和快乐。

    坚守正义的天穹由爱心支撑

    2006年,王春艳主诉组担负起了哈尔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承办和指导工作。接受任务后,她发挥女性检察官特有的优势,动情动心,构筑爱的港湾。

    2007年4月,两册薄薄的卷宗放在了她的面前,案情很简单:初四学生刘某因在教室说话被张某制止时,将张打成轻伤。此案如何处理,关乎一个即将面临中考少年的未来。为了不影响张某备考,王春艳没有直接找张某,而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张平时表现较好,现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对此案王春艳提出情节显著轻微,不按犯罪处理的意见,被检委会采纳。如今,张某已经顺利考上了大学,开始了新的人生。

    对误入迷途的未成年人,王春艳犹如温馨的港湾,播撒着爱的甘露,对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她却毫不留情。

    2005至2006年间,哈尔滨市发生了一系列在中小学校园内引起极大恐慌的恶性案件,被告人吴某以帮助少女找钥匙为名,强奸、猥亵幼女30人,看到小女孩们蜷缩在父母身后的幼小躯体和惶恐无助的眼神,王春艳暗暗发誓一定要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此案卷宗里缺乏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王春艳开始一个个联系被害人的家长,很多家长顾虑重重,不愿配合,甚至在她还没有说完话的时候,电话就被挂断。对此,王春艳没有气馁,再不厌其烦的打电话,到被害人家取证,最终获得了被害人身心备受摧残,要求对吴某严惩的第一手材料,法庭上她果断地提出对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最终吴被送上刑场。

    在王春艳对公平正义执著追求的背后是对人民的大爱,她说,没有爱心支撑的正义无从谈起。

   “心狠手辣”的铁面督察

    2011年底,王春艳任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检察委会办公室和案件管理中心工作。王春艳本以为从公诉处出来了可以轻松些了,却没有想到更大的挑战在迎接她,她需做铁面督察。

    2012年初,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提出从严管理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件的要求,实施督查通报、案件质量通报、纪律作风通报、信访通报、检务督查通报。五项通报与被通报人的年终考核排序、评先评优、提职晋级直接挂钩,通报的威力不言而喻。王春艳带领检委办负责下发案件质量通报,通报的问题需要由检委办通过执法检查、上检委会讨论案件、日常监督发现。

    截至4月12日,检委办对哈尔滨市两级检察院发出案件质量通报 99期,通报批评两级院领导和干警560人次。这些通报,每一期都要具体点明被通报的办案质量问题,责任人姓名,负连带责任的科长、处长、检察长,还要根据被通报问题性质确定通报等级类别。

    提起这些通报,王春艳说,“发出的前两期通报就让我两宿没睡好觉”。原来,检委办发现的第一个案件质量问题,责任人是侦查监督处的干警,该处处长要负连带责任。可这名处长是王春艳的大学师兄,通报师兄,让师妹的面子也过不去,在一夜难眠的思想斗争中,王春艳得出的结论是既然是为了规范执法,既然院里制定并下发了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执行就不能打折扣,就得敢抓敢管。第二期要通报的问题责任人是公诉处的一名办案人,该处副处长、处长负连带责任。王春艳在公诉处工作18年,现在刚刚提拔返身就通报娘家人,特别是通报曾给自己当处长的老领导,她感觉下不了手。夜半难眠,她想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院党组从严管理、规范执法的硬性要求,是铁的纪律,大家都怕得罪人,执法办案质量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何谈起,她决定两眼一抹黑,谁出错通报谁。

    回想自己遇到的个别被通报者不理解的冷眼,王春艳说:“过去的一年,让我一下子变成熟了。成熟在于面对责任,挑战自己,坦然面对得失”。在竞争副处长时,王春艳曾是所有竞争者中民意测评得票数最高的,现在频频下发通报,有好心同事劝她别把这些年攒的老本吃光了,她淡淡一笑,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2012年,王春艳带领检委办以突出内部监督制约、建立集体决策机制为核心,建立了业务流程管理、案件监督、质量考评、责任追究共17项制度,涵盖执法办案问题的预防、发现、评价、问责全过程;抽调市检察院后备干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和撤案(三不一撤案件)、自侦、涉检访等案件专项检查5次,检查案件1570余件,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先后两次对各基层院排序,对后备干部排序;强化案件流程跟踪程序监控,全年,案管中心共受理报捕案件740件1182人,受理起诉案件374件710人,交办基层院案件947件2418人,推动10个基层院筹备建立案管机构。

    2013年,王春艳向院党组郑重表态:“作为案件监督的职能部门,要纠正不愿得罪人的思想,靠触及干警利益来触及思想,靠规范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现在在把全市检察机关“三不一撤”案件全部纳入市院检委办常规检查的基础上,王春艳又带领检委办检查全市检察机关2012年度所有起诉案卷案件。今年以来,已下发了16期案件质量通报,通报问题类别在上升,频率在加快。

    为了鼓励检委办干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她创新处室内部管理。规定对应该给予处室内部通报的,由被通报干警自己动手写通报,自己确定通报档次,自己送交政治部。对处室排序靠后的、院级及处室内部通报三次以上的,实行退出现在岗位,交流到其他次要岗位;对违纪违法的,院级及内部通报五次以上的,实行退出现有权力,停职反省。要求别人的自己先要做到,为此,她向全院郑重承诺自己因领导责任被院通报三次以上,因直接责任被院通报二次以上,被上级部门通报,离开部门领导岗位;违法违纪,本人及部门出现重大失误,离开领导岗位。王春艳把一个个紧箍咒罩在了自己和属下的头上,只为对法律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

    醉里舞剑 衣袂翻飞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进行理论研究已经成为王春艳的一种生活方式,她撰写的《论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制度研究》、《浅议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挪用公款中诉讼时效问题研究》、《和谐社会语境下的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研究》等五篇论文分别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届检察理论研讨会三等奖、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研讨会一等奖,有的被《中国检察论坛》、《检察日报》刊发。

    总结自己走过的从检之路,王春艳说“从检21年,我守住了内心、守住了本分、守住了理想、守住了阵地。”正是因为这份坚守,她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人民的赞誉:黑龙江省公正执法标兵、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三八红旗手,哈尔滨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她还曾被选举为哈尔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两次被推选为哈尔滨市十大杰出妇女候选人。面对这些,她感恩又淡定清醒,她说:“太阳是挂在我们胸前最灿烂的奖牌,赛场是我的内心,冠军是战胜自己!”

    王春艳累并幸福着,她在追求正义中沉醉,在攻坚克难中沉醉,在挑战自我中沉醉,在享受孤独中沉醉。正如她在诗作“春夜有雪”中写道:“ 雪花是冬天的落叶/在春夜里漫漫飘舞/落在脸上的冰凉提醒着/时间不是握在手中的风筝/收不回来/挽留不住/还是把这场春夜的雪酿成酒吧/醉里舞剑 衣袂翻飞间/黑夜发出光亮/白昼进入梦境/落叶在天上熠熠生辉/星星在脚下沙沙作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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