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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华:铿锵玫瑰亮剑花都
作者:卢金增 刘来艳 江深 发布时间:2013-03-27 14:45:21
山东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刘荣华。
作为一名女反贪局长,投入工作是她的个性,严于律己是她的作风,追求卓越是她的目标;在困难面前敢于挑战,在职责面前敢于担当,在创造出一流业绩的同时,她也从中体会到人生的乐趣和价值;在以男性为主的侦查战场上,用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创出了一片有声有色的天空。她,就是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刘荣华。
从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战斗在反贪一线,先后任书记员、检察员、科长、副局长,2009年开始任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在27年的反贪生涯中,她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办案,不知疲倦冲锋在前,主办、参办、领办各类反贪案件300余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和付出赢得了大家的肯定和诸多荣誉,她先后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被青州市委、潍坊市政府和潍坊市院嘉奖3次、记三等功2次,青州市院反贪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办案单位。2012年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反贪局长”。 勤于学习,敢于担当,成就了她卓越的组织领导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曾经是反贪局综合科科长,常人眼中的服务科室,在她的带领下却凭着一股闯劲、拼劲,硬生生打造成了当时反贪局的主力侦查科室,成为每年最先立案、最先完成立案任务、案件数量最多、案件重刑率最高的科室。为了适应岗位和工作需要,面对近年来经济犯罪呈现的智能化、高智商、高科技等特点,她持之以恒地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通过学习党政理论,确保办案指导思想和反贪工作思路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钻研金融、证券、法律知识,不断拓展知识层面,提高办案技能和领导艺术。工作经验与书本知识的累积叠加,使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技巧和侦查技能不断得到提升,总是技高一筹。 青州市化肥厂财务科长李某涉嫌贪污一案,因嫌疑人依仗精通业务拒不交代任何问题,检察长亲自点将让她啃下这块“硬骨头”。在了解案情、分析对手的基础上,她带领干警们吃住在办案区半个月,饿了啃口方便面,渴了喝点白开水,采取“单刀直入”与“迂回战术”相结合的审讯策略,与嫌疑人斗智斗勇,最终使其心理防线全线崩溃,案件得以顺利告破。“办案能手”之美名也因此悄然传开。2012年,在办理省院交办、市院督办的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队长杨某(正县级)涉嫌受贿案件中,在掌握关键证据后,她果断决定突审、立案。同时在内部实行全隔离、全封闭,采取通讯工具集中管理,以有效阻断说情干扰之风。工作部署上,她安排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外调取证,她则亲自制定周密的预审计划并担任主攻手,与曾经担任过区公安局副局长、反侦查能力极强的杨某展开较量。在春节放假、万家团圆的半个月里,她始终带头坚守阵地,加班加点,最终突破该案。 不仅善于办案,更注重调研总结,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干警树立了勤于学习的榜样。近年来,她撰写的《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的调查与思考》、《反贪视角中的人权保障》、《特定关系人(情妇)与职务犯罪浅析》等调研文章,被《山东检察》、《潍坊教育学院学报》等杂志采用,研究成果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带动全局上下形成了钻研业务、勤于思考的学习之风。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这是她对工作的要求;“抓重点、创亮点、铸品牌”,这是她的工作目标。在她的影响和带动下,全体反贪干警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办案中牢牢把握“早、快、实”的三字要诀,通过建立自侦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人员重新优化组合,实行“小组合大兵团”办案模式,建立一体化大侦查工作格局等,深入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农村等,深挖细查,查办了一件件涉及民生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等大案要案,清除了一批批“蛀虫”。担任反贪局长4年来,她团结带领大家开拓进取,努力拼搏,打造了一支敢打善战、党组放心、人民满意的反贪铁军,使得反贪工作每年都有新战果,一年一个新台阶。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8案73人,18名科级以上贪官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水利局局长马某受贿案、财政局副局长阚某贪污受贿案、教育局局长赵某受贿案的先后查处,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得到市委领导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反贪工作经验先后在省市会议上作典型介绍,青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先后被授予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精于谋略,勇于挑战,形成了她高超的侦查办案艺术 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一身正气,为检清廉,这是刘荣华忠贞不渝的追求。27年来,她以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凛然正气,亦智亦勇,刚柔相济,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维护法律尊严的乐章。 身体力行和靠前指挥是她一贯坚持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女反贪局长,她善于从女性特有的细腻性格和心理视角去审视她的每一个对手。2010年,在办理潍坊市院交办的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丰某贪污受贿案时,因丰某到案后一时很难接受自己变为阶下囚的事实,思想波动很大,拒不交代。刘荣华通过分析,以丰某在读研究生的女儿为感化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突破了丰建艺的心理防线,其受贿90余万元的大案浮出水面。当有的干警提出收兵回营时,她却穷追不舍,从丰某一张由财务科长代存的20万元银行存单入手,顺藤摸瓜突破该院财务科科长刘某贪污70万元的案件。10小时突破2起大案,潍坊市院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 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刘荣华一贯坚持的办案原则。反贪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反贪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特别是担任反贪局长以来,她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反贪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日常办案中,她采用检察建议、案后座谈等方式,确保办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办理市人民医院基建科科长张某受贿一案时,她在该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座谈会,通报了允许公开的案情,指出了干部管理应注意的事项,并协助医院制定了管理制度10余项。“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成效得到发案单位及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而她一直坚持案后座谈和利用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整改,这一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严于自律,乐于奉献,养成了她超凡的人格魅力 从检27年来,刘荣华同志始终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自律自励。身为反贪一线的干警,经常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但她一贯坚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让金钱毁了自己的人格”。 在担任反贪局长后的第一次全局会议上,刘荣华郑重承诺:“干反贪我是老兵,干局长我是新兵,工作上我向大家学习,廉洁上大家向我看齐。”她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早在2010年,在办理青州二中校长阎某贪污、受贿案时,由于阎某是人大代表,社会关系复杂,案件初查时就有不少人说情,她对说情的人说:“我不是不讲人情,人情要讲,但不能拿原则立场去做交易,让我手下留情、放他一马,那么法律就会对我无情,党和人民就不会放我一马,我绝对不能这样做”。她硬是克服了说情风带来的不利因素,攻克了案件知情人订立的攻守同盟,将阎某送上法庭。她担任反贪局长以来,青州市检察院的反贪工作深得民心,她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位。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被人们称作“难以啃动的石头”。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刘荣华同志的生活作风和她的工作作风一样,清白而朴实。多年来,虽然职位不断升迁,但她始终严以律已,一心扑在工作上,把全部精力倾注在事业中,让群众拥戴,令犯罪分子畏惧。多年来,刘荣华同志以她特有的人格魅力和对检察工作的执着追求,无私无畏的辛勤耕耘着,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汗水,谱写了一曲曲平凡而又生动的人民检察赞歌! “爱岗敬业写春秋,一片丹心铸检魂”,这是刘荣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真实写照。为了公平和正义,她始终把“一身正气执法,秉公办案为民”作为座右铭,忠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她高尚的情操、执着不懈的追求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成为花都青州检察阵营中一朵铿锵玫瑰,馨香四溢。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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