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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玲:高墙内的微笑
作者:徐贵娟   发布时间:2013-03-25 15:16:52


江苏省涟水县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庄玲
    初见她的人都会被她的笑容和质朴吸引,继而会看到那个从不离身挂着的上岗证,我曾问过她,为什么总是戴着上岗证,她说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让看守所的人都认识她,有问题可以找她;二是提醒自己忠于职守,让别人来监督她。

    她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监区巡视,多年风雨无阻,若是因故没到办公室,也一定会安排别的同志去监区巡察, 15年间有1万多人次先后进出看守所,庄科长关心他们每个人的生活、伙食、卫生、安全情况。

    2012年12月21日,她来到监区巡视,发现一个伙子仍然穿的很单薄,问询问他为什么没有穿棉衣,小伙子低着头不说话。巡监结束后,专门来到小伙子的监室,单独了解情况。

    原来,小伙子是四川宜宾人,在涟务工期间,因犯盗窃罪被关押于涟水县看守所,一直与家人联系不上,所以在冬天仍然穿着单衣。

    她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刻对所有人员进行排查,发现还有其他家庭困难的人员无力自备御寒衣物,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向涟水县公安局发出书面建议,看守所采纳后,共为10多名在押人员免费发放了御寒衣物。

   除了在看守所有监督工作,她还负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一有时间她就深入社区与矫正对象谈话,了解矫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010年,在了解到涟水县高沟镇社区矫正人员徐某已经七十多岁,生活困难后,庄科长及时向院分管领导汇报后,与其所在乡镇联系,帮助徐某申请低保。乡镇的工作人员一开始不理解,说低保是帮助困难群众的,怎么能帮助犯人呢?犯罪的人罪有因得,应该自己承担恶果,大家都不应该帮助他。庄科长多次上门到乡镇讲道理、做工作,经过多次协调,最后徐某的低保批下来,解决了生活困难。徐某知道是庄科长帮助了,老泪纵横,不住说:“好人啊,好人啊”她却笑了笑说,“这是我的工作。”

    15年里,她自己也记不清到底帮助过多少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己经成为她最大的心愿。在她和同志们的努力下,她所在的驻所检察室连续十年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核中名列前茅,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在省检察院三年一度评比中,连续四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07年11月15日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为淮安监所检察系统争创了最高荣誉,2012年涟水县院监所科被省院评为社区矫正十佳信息平台填写单位,因成绩显著,她本人多次被淮安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县检察院、涟水县委、县政府记功授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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