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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涛:吃透精神抓学习 联系实际抓落实
作者:魏涛 发布时间:2013-03-22 15:24:56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系到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全面进步,从根本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特别是通过这次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修班和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的“充电”和“醒脑”,我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十八大精神的核心内容,我的体会是“三个一”:一条康庄大道富民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引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就是习近平同志讲的振奋人心的“中国梦”。一把“尚方宝剑”利检强检。我体会最深的是十八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这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最大利好,如同给检察事业装上了更强的驱动芯片,检察工作势必有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空间。一条红线强脑健身。这条红线就是在十八大写入党章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包括检察事业在内的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法和路径。
下面,就如何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贯彻落实到检察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中去,结合自身体会,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必须在联系实际中树立好的学风。当前,检察机关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要求,任务是相当艰巨的。检察工作把十八大精神“落地”,第一位的任务是要抓好学习。学习是老话题,也是新课题。今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暨春季开学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习总书记的讲话站在国家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再一次发出了学习的“动员令”。我认为,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在十八大精神和今后工作生活中学习,可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应注重实践。实践是学习的第一问题。学习十八大精神,只有盯着问题学,着眼发展学,联系实际学,才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为。学习不仅要注重书本和教材上的知识,也要注重学习丰富的检察工作实践,在生动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总结规律性的认识,多一些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二应融会贯通。学习要注重在深钻细研、用心消化、理解实质、掌握精髓上下功夫。十八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工作的“路线图”,是聪明学、智慧学。实现既定的路径目标,关键是要按照“路线图”提供的“导航”悉心研究本职工作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路径,提高对十八大精神“用”的本领,“用”到好处的本领。就检察工作而言,一是要“照镜子”。即对照十八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任务,系统谋划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二是要“找位子”。即找准十八大精神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契合点、融合点,精心思考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助力发展的共赢点。三是要“强身子”。把实现检察工作更好科学发展,推动省检察院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湖北”目标确立的“五个检察”(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建设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应言行一致。学习是为了“武装”自己,而不是为了“包装”自己,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上、文章中、体会里,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这与端正学风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列宁曾讲过一句名言,“一打宣言,不如一个实际行动”;习近平同志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可见关键还是看行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让学习进入思想,进入检察工作,指导实践,这才是时代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四应持之以恒。改进学风要在增强学习的刻苦性、持久性和自觉性上下功夫。近年来,我们在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静不下脑子、耐不住性子、坐不稳身子、心情浮躁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对待学习,没有一点“挤”劲和“钻”劲是不行的。学习是为了工作,是为了更好的工作,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到学习上来,自觉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想在首位,摆在首位,抓在首位,下真功,用实劲,使长劲,做到坚持不懈,通过日积月累,在学习中提高自己,在学习中完善自己,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给力。 二、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必须在努力改造中加强思想品格修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抓的工作很多,但对我们检察队伍建设来说,最突出的是加强检察干警的思想品格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重大问题。当前,可在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应自觉淡泊名利。名利人人都会想,欲望人人都会有,关键是如何对待,怎样处理。处理好了是动力,处理不好是包袱,搞不好会害了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不谋私利、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应以工作为重,以事业为重,以检察机关的建设和发展为重,多谋检察机关的名、检察机关的利,少想个人的名、个人的利。要为检察机关的发展去奋斗,不要为了个人的名和利去争斗。有了这样的心态,就能修身养性、处事坦然、无私无畏,就会在待遇面前不争、不跑、不要、不闹;就会多些集体主义、少些个人主义,多些团结友谊、少些疙疙瘩瘩。二是应正确对待权力。领导是服务,职务是岗位,权利是责任。“权力是人民给的”,要把自己手中权力所能发挥出来的一切效能,最大限度地运用到党的事业上,人民的需要上,检察机关的建设上,而不能用到谋取私利、捞取个人好处上。从党性锻炼、思想品格修养上讲,要用权干事,用权干净,用权谨慎。“干事”,就是在其位,谋其政,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干净”,就是要公道正派,特别是在工作上要公、经济上要廉、生活上要俭,堂堂正正履职,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用权;“谨慎”,就是把握住公与私、法与情、对与错、是与非、荣与辱、义与利、得与失等界限,规范自己,节制自己,左右有度,方圆有轨。三是应经常自省审视。古人讲,常照镜才能衣冠正。只有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审视,经常反省、经常解剖,在审视反省中认识自己,定位自己,修炼自己,才能提高自己。要经常想一想、看一看、理一理。想一想岗位要求是什么,看一看自己的差距有多大,理一理今后怎么办。这样才能不断清洗灰尘,陶冶心灵,正好衣冠,树好形象。四是应自觉升华境界。一个演员进入角色,是一种忘我的艺术境界。检察干警“忘我”更有特定的内涵。只有忘我才能超越自我。“我”是一个载体,也是一个主体,又是一个包袱。在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吸引人、诱惑人的东西很多,拉力也很大。有些东西我们应该得到,也能够得到;有些东西,我们不应该享有,也不能去攫取。常言道,“无私无畏,无欲则刚”,“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做人做事要有一个“标高”和“底线”,站要往高处站,站在时代的高度;看要往远处看,看到未来事业的发展;干要拣重的干,干一番实实在在的事业,行要往谨慎处为,不越法律的“雷池”,不踩纪律“红线”,不闯道德的“红灯”。 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必须在求真务实中改进工作作风。今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上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运用科学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是通过解决问题来实现自我教育的过程。因此,着力解决在检察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是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检验和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志。我认为,地市级检察机关作为一线指挥部,起着关键的作用,负有重大的责任,必须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求真务实。一是应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要实。古人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话是讲作诗的道理,求真务实也是如此。调查研究,是工作方法,也是工作作风。“实”的关键是要在“亲知、真知、深知”上下功夫。亲知,就是要亲自下去、亲自调查;真知,就是掌握真实、全面的情况;深知,就是透过现象抓本质,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减少应酬,摆脱琐碎事务,扑下身子走下去,真正把调查研究作为自己主要的工作内容和基本的实践活动。二是为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为干警办事要实。应老老实实为基层院服务,扎扎实实为干警办事。布置任务,交待工作,制定计划,提出要求,都要设身处地从基层院的实际考虑,既要给任务,又要给条件,还要出主意。把基层院关注的事当作大事来办,把基层院的需要当作急事来办,想基层院之所想,办基层院之所盼,结合分管工作,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支持下,力所能及地为基层院创造条件,解决点实实在在的问题,办几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三是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实。想问题,办事情,抓工作,要端正出发点、找准结合点、搞实立足点,注重做好那些虽然榜上无名,但基层院建设需要的事;做好领导不容易看到,但干警欢迎的事;做好那些虽然一时难以见效,但对检察机关长远建设有益的事,切实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到检察机关的根本建设上。四是勤奋敬业,工作干劲要实。古人说,“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弓宿营忘其亲,援袍而鼓忘其身”,讲的就是一种昂扬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是一个干部的本分和“资格”。一名检察干警,理应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提振精神,勤奋工作,努力创造一流成绩,以夜以继日、寝食不安、孜孜以求的工作姿态,把工作当成事业干,把单位当成家庭建,恪尽职守,知难而进,踏踏实实干事业。五是转变观念、服务发展要实。发展是解决我们前进中一切问题的“金钥匙”,解放思想是激活和助推发展的“总开关”。尤其是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中,市委深入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不失时机地开展第五次解放思想和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恰如一夜春风吹遍蓄势待发、中气十足的咸宁大地。通过认真学习任振鹤书记的重要讲话等相关精神,通过自己到基层调研和多年来工作实践,我的体会是四个字:借力谋势。借力,就是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强大合力,在咸宁发展的关键时期再次掀起的一场头脑风暴,旨在运用解放思想这一制胜法宝,进一步“换脑筋”,换出咸宁发展的新气象,也就是任书记所要求的“明目醒脑”;谋势就是谋划咸宁发展的大势,也就是任书记所要求的“乘势竞进”。 我的理解,归根结底一句话:“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通道”。涉及到检察工作,我朴素地理解就是检察机关既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又要坚定执行地方政策,既要说好法律的“普通话”,又要说好咸宁的“地方话”,对不利于咸宁发展的思维和行为定势,要坚决“去格式化”;对执法办案工作中影响和阻碍咸宁进步的不合时宜的惯性做法,要果断“刷新程序”,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杜绝机械执法、就案办案以及为钱办案、办案为钱的行为;对破坏咸宁和谐稳定的“杂音”,要及时“杀毒”,不听不信不传,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总而言之,就是要全面做到任书记所要求的“移风易俗”,真正在执法中想到稳定,在办案中考虑发展,在监督中促进和谐,确保“护幼容错不赦罪”,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时不我待,任重道远。在当前和今后工作中,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在实践中求突破,到群众中找答案,在总结中谋新路,不断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切实以良好的姿态,扎实的作风,想好本职“事”,履好本职“责”,干好本职“业”,为咸宁检察事业在新起点上服务“鄂南强市,香城泉都”建设中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新发展尽心尽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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