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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最高检工作报告:心系群众护航民生发展
作者:姜洪   发布时间:2013-03-12 09:20:56


    心系民生谱新篇。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关执法为民、保障民生的内容引发代表共鸣。

    3月10日和11日,在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这项工作表示赞赏,并纷纷献计献策。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

   “国家对保障民生投入很大,但是执行环节违法犯罪问题使实惠到不了群众手里。谁与民争利,就应该坚决查处谁!”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市长马汉成代表认为,检察机关突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得到了群众认可。

    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突出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开展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依法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办了一批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执法为民,保障民生,就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浙江省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林燚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征地拆迁案件审理情况的监督,防止有案不受理或审理不及时。马汉成代表说,要加大查处重大工程领域腐败案件力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服务民生。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离不开法律规定的完善。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代表建议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检验鉴定等问题作出司法解释,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利益保障

    五年来,检察机关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利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惩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好久了,为什么农民工领工资会成为问题?法律得到执行是伸张正义的最好载体,也是体现执法为民的直观标准。”贵州省文联副主席姚晓英代表以此为例指出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对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代表也提了出新的期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代表建议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毕宏生代表说,目前对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保健用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造成了对青少年视觉健康的伤害,就此建议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大惩治犯罪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拓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

   “为民负责的法律监督,需要百姓更多参与。”姚晓英代表对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工作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加办案信息公开力度,展现检察机关公正办案的过程,从而提升执法公信力。

    在拓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方面,检察机关五年来的努力有目共睹。完善办案信息网上查询平台、民生服务热线;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经常化;推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乡镇、社区探索建立派出检察室,在偏远乡镇开展巡回检察,为群众排忧解难。这些举措,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也赢得了人大代表的肯定。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让群众参与司法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提高检察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中国移动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杰代表建议,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执法司法公开,发挥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

    江苏省泰兴市江平路邮政支局局长何建忠代表认为,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基层群众对法律诉求日益增强,检察机关应在基层再多些“腿脚”,进一步贴近基层、深入群众,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必不可少的环节。民进中央常委、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张涛,九三学社青海省委副主委邓晓辉等多位代表,围绕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出谋划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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