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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代表和最高法法官共商民族地区基层法院难题
作者:秦交锋 王研   发布时间:2013-03-11 09:57:49


    “我是来自云南耿马县的基层代表,最高法的同志在这里,我反映一个问题。”3月10日下午,云南代表团小组讨论会一开始,秦丽云代表就抛出了一个话题:“我在基层工作,经常遇到一些少数民族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普通话说不好,又不会写诉状,这个问题怎么办?”

    一句话引起了在场代表的注意力,大家都把目光聚在了来听取代表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韩伟身上。

   “你说的这个问题在不少民族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是这样的,如果自己不会写诉状,可以直接到立案大厅口头起诉,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让司法局指定的律师帮助写诉状。”韩伟说。

   “帮忙写诉状,收费吗?”秦丽云问。

   “这是免费的。”韩伟接着说,“实际上,不仅少数民族群众,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在工作中也有不少困难要解决,比如双语法官的培养,在庭审中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翻译等等。”

   “说到双语法官,我要说一个情况。在我们西双版纳,双语法官数量严重不足,培养起来又很难。去年我们重点培训了十多个人,但最后只有两个人通过了司法考试。”全国人大代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副书记罗红江说。

   “民族地区有特殊性,双语法官的需求量大,这两年我们已经在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法官。”韩伟说。

   “少数民族法官具有天然优势,他们语言通,知道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是不是考虑少数民族司法考试适当降低门槛?”高燕代表说。

   “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很中肯。实际上,现在严重缺少双语法官的是一些人口相对较少的民族,以后的培训工作可以考虑针对性地改进。”韩伟说,“还有一个问题,民族地区往往比较艰苦,双语法官培养起来后,还要用待遇、事业、感情等把人留住……”

    代表们不断发言,一个事关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话题,持续讨论了半个多小时。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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