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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贪以廉 激浊扬清
作者: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 高仁波    发布时间:2013-03-05 11:48:28


    天无私覆,人有正廉。廉,清也,不妄取,不苟得,不贪受,大公无私,清正廉明,刚直不阿,不贪不黩,安分守己,寡欲清心。出仕入仕,不取俸外之财;在朝在野,常念民之多艰;宦海浮沉,不泯官德良知;物欲横流,不改两袖清风。心如静水,不逐污流;身若净莲,出淤不染。清廉之风,源远流长,惠泽千年;反腐倡廉,利在千秋,势在必行。

  贪腐误国,清廉兴邦;污浊殃民,清正安民。

    贪鄙在率不在下,教训在政不在民,廉政建设抓的是官,反贪肃污治的也是官。东汉班固在《汉书·宣帝纪》中有云:“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治国重在治吏,吏治不严,则四维不张,民不聊生,国将不国。宋代包拯曾对清官与贪官作出这样的区分:“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更是直白的指出:“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古往今来,但凡清官廉吏当政,势必国泰民安;然而贪官污吏专权,难免祸国殃民。

  廉为福因,贪为祸饵,贪不敌廉、邪不压正。

    飞鸟栖居于高枝木末,游鱼深藏于深水隐穴,然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古有隋炀帝、秦桧、魏忠贤、和珅、慈禧等,今有赖昌星、黄松有、文强、雷政富等,皆为贪、腐、污、浊之罪恶反例,此辈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卖官鬻爵,鱼肉百姓,劣迹昭著,遗臭万年;相反,古亦有周文王、诸葛亮、包拯、魏征、海瑞、于成龙等,今亦有焦裕禄、孔繁森、范匡夫等,皆为廉、明、清、俭之廉正典范,此辈忧国忧民,鞠躬尽瘁,身正影直,大公无私,名垂青史,流芳百世。从本质上讲,贪污腐败是私有制度的必然产物,是封建统治的历史流毒,终究敌不过清风廉律的刀光剑影,迟早要被共产主义社会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以民为砣,戒贪以廉;正身律己,激浊扬清。

    居官者,公则生明,明则生廉,廉则生威,威则生平。公正、廉洁、为民不仅是我国最根本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也是法官群体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人民法官一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清廉贪浊的终极标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二要以贪污腐败为耻,以清正廉洁为荣,以史为鉴,以儆效尤,明镜高悬,警钟长鸣;三要永葆公正廉洁的法官本色,筑牢司法公信的重要基石,廉洁自守,正身律己,防腐防变,防微杜渐;四要善于同贪腐之人斗智斗勇,站好队,把好关,耐得住淡泊,敌得过诱惑,扛得住担当,要清清白白办案,干干净净做人,扎扎实实做事。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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