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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糯康等湄公河血案四罪犯伏法
发布时间:2013-03-04 17:00:44
本网讯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每周一与广大读者见面,本期(2月25日-3月3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李阳撤回离婚案上诉 2月26日,李阳离婚案再起波澜。在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李阳又决定撤回上诉。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鉴于李阳的律师向法院递交申请决定撤回上诉,申请中所述原因为双方庭外和解,法院按李阳未提出上诉处理。这就表明,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湖北老河口市通报小学踩踏事件 2月27日6时左右,湖北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一起因拥挤引起的踩踏事件。事故发生后,襄阳及老河口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目前,各项救治和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甘肃警方破获达赖集团组织策划自焚杀人案 近日,甘肃警方成功破获由境外达赖集团组织、策划、煽动致3人死亡的甘南系列自焚杀人案。呷绒达金、三木旦、扎西加木措、旦贝杰布、旦藏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 ■中国警方首次在海外举行退赃仪式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阿根廷当地时间2月27日上午,公安部赴阿根廷工作组在我驻阿使馆举行退赃仪式,向数十名受侵害华人超市业主代表,发还被犯罪团伙敲诈的“保护费”赃款人民币1000多万元,广大华侨华人拍手称快。这是中国公安机关首次在海外举行退赃仪式。 ■糯康等湄公河案四名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日依法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湄公河案罪犯执行了死刑。 ■广州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因受贿一审获无期徒刑 原广州增城市副市长刘荣照因犯受贿罪,2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人民币。 ■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伏法 3月1日上午,制造轰动全国的“12•1”建行网点爆炸案主犯王海剑伏法。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王海剑制造爆炸物并在公共场所引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爆炸罪。王海剑实施爆炸行为造成二人死亡、十人轻伤、五人轻微伤及公私财产损失8万余元,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公安部组织“1·15”专案集中抓捕行动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月26日至28日,在公安部直接指挥部署下,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对公安部督办的“1·15”专案31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抓获宋毅夫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36名,捣毁犯罪窝点39处,破获电信诈骗案件736起,缴获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320余万元。 ■李双江之子一案报送检察院批捕 李双江之子李冠丰等5人涉嫌强奸罪一案已由海淀警方向检方申请批准逮捕。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检察院了解到,该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将由海淀法院未成年检察处直接决定是否对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等人实施逮捕。 ■周克华女友张贵英案将宣判 张贵英是去年8月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疑人周张贵英案克华的90后女友,认识周克华以前,她在四川省宜宾市城区南岸金发街“坐台”卖淫。今年1月,她被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起诉,而其辩护律师姚飞坚持免费为她做无罪辩护。 (沈双武 冉小毅 收集)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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