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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限与司法工作无关出国出境
作者:袁定波 发布时间:2013-02-27 10:26:22
“龙年年终,我院大小部门,一次聚餐也没有搞过。”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官蒋蔚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新年伊始,最高法全方位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勤俭新风扑面而来。
2月1日,最高法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明确本院干警就餐时按需盛取,消耗性办公用品即领即用,严禁公款送礼、宴请、旅游、聚餐。除院领导专用车辆外,机关所有公车在机关内网定期公布行驶里程、违法、事故及油耗等使用情况。 “每位干警在内网上都能查到每辆公车的行驶里程数、油耗等。”在蒋蔚看来,这种以公开督促规范公车使用的方式,将有力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2月1日,最高法以传真形式向全国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落实中宣部会议精神并对今后新闻宣传工作作出部署。每年例行的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改变以往召开会议形式。会期缩短、会议减少、提倡视频会议,精简务实的新会风让人耳目一新。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明确,以本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本院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国性会议原则上两年不超过1次。一、二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两天,三类会议不超过1天。对于单纯部署工作、无需现场座谈研讨的会议,原则上以视频形式召开。各类会议一般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绿植,不在会场外悬挂会标、横幅等。 “最高法要求调研活动提前制作方案,调研结束后15日内在机关内网公布调研情况报告;并要求对外交流要出成效,交流活动结束后30日内在机关内网上公布交流情况报告。”蒋蔚认为,这又是一个明显的改变。 据介绍,最高法明确,院领导、各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研,院领导到基层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30天,同时要注重利用地方法院干警来京参加培训、汇报工作等机会开展“送上门的”调研。 与此同时,最高法还规定,院领导、各部门赴地方开展的各类调研将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舱位,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不接受土特产、纪念品等,不用警车开道,原则上在法院机关食堂就餐,入住定点酒店。 “法院干警随与司法工作无关的团组出国出境被严格限制。”蒋蔚说,规范对外交流,提升交流成效,是最高法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力举措之一。 据悉,最高法明确,因公出国出境活动必须合理规划、严格审批。除最高法院院长及分管外事工作的副院长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外,其他院领导每两年出访不超过1次,每次出访时间不超过10天,出访国家不超过两个。 为保证落实过程中不走样,最高法明确,行装计财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对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范围。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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