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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觉接受监督 促进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作者:李轩甫 发布时间:2013-02-27 10:07:11
2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院将依法接受人民代表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当作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和政治任务,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加强与人大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促进了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据了解,该省检察院坚持及时全面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及时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去年以来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81次,得到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有力支持。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工作机制。选任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积极有效的监督,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选任的51名人民监督员中,人大代表12人,共占23.5%。邀请人大代表视工作38次,观摩评议出庭公诉83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创新方式、拓宽渠道,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是该省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特色。去年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拜访人大代表359人次,邀请视察、评议和调研检察工作645人次。省检察院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各级检察院邀请182名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检察机关、感受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报刊,方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最新情况。 与此同时,虚心听取、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以及转交的案件,加强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去年以来,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92条,已整改落实89条。办理转交案件19件,已办结18件,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代表提案7件,已全部办结反馈。 近年来,海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们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主动参与,充分发挥职能,对检察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检察机关呼吁解决人民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为促进海南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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