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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检察机关开展督促起诉追回损失1.2亿元
作者:肖俊林   发布时间:2013-02-27 09:56:35


    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河北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对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有关单位怠于行使起诉权的案件开展督促起诉。2011年7月以来,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051件,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承德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处联合反贪、反渎部门开展“清理回收拖欠土地出让金、契税、排污费等各种税费”专项活动,对全市范围内近十年的拖欠土地出让金、契税、排污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清收,通过催缴、发督促函的方式,共收回拖欠的土地出让金3879余万元,收回拖欠的排污费798余万元。兴隆县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应当收取而未收取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立即向该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目前已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

    2012年7月,涉县检察院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报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维护行政监管秩序和国有资产良性运行的办法(试行)》,建立了保障国有资产良性运行的备案审查、同步监督、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等机制。6个多月来,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国有公司发出督办函10份,监督收回国有资金1200余万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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