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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少年”年少轻狂 害了自己毁了家庭
发布时间:2013-02-19 11:24:03
本网讯(何秋艳)
三个未成年人,花样般年华,轻狂飞车,致使悲剧产生,两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留给两个家庭的更是无尽的忧伤和痛苦。2013年2月17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赔偿两死者家属5万余元。
2011年12月20日中午,未成年人李俊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不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搭载另外两名未成年人黄兴和陈帅由隆林县德峨乡往猪场乡方向行驶,因李俊不按操作规范驾车,且车速过快(经广西大学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事故发生前摩托车车速约为63km/h),在下坡右转弯时发生侧翻,并向道路左侧滑行,在滑行过程中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李俊、黄兴当场死亡,陈帅则身受重伤。 2012年10月25日,两死者父母将小型普通客车车主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隆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后于2013年2月17日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据了解,死者黄兴是家中的次子,长子因意外已于几年前过世,黄兴成为父母生活的希望。不料突如其来的事故却让其父母再次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庭审结束后,黄兴的父亲因忧伤成疾长期住进医院。 死者李俊是家中的独子,其父母均是年过40的人,开庭审理时,其母亲提到昔日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几度痛哭失声。更为感叹的是,该案宣判时,李俊的母亲亲自到法院请求赔偿款到帐时务必通知其夫妇俩到场,据其母亲所说,因为独子李俊的离世,夫妻俩的婚姻也可能走到了尽头,希望能拿到赔偿款的一半用于赔偿埋葬儿子时所欠下的债务,此后,夫妻俩将面临“劳燕分飞”。 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仅因年少轻狂,两个年轻的生命瞬间消失,留给两个家庭的更是无尽的忧伤和痛苦。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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