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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困境及发展出路
作者:彭晨   发布时间:2013-02-18 16:34:10


    法院文化建设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因此各基层人民法院近年来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切实开展,从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完善,使法院整体状况有了较大程度的改观。但在在具体时间过程中,不少暴露出一些棘手问题,仍需进一步改进与加强。

    可以说,基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困境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思想态度落后。少数干警仍坚持旧有落后思想,认为法官办案乃工作第一要务,甚至认为开展文化建设、参与文体活动等是不务正业,主观心理上不加以重视,面对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多有应付、消极之态,缺乏主动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其次,创新意识匮乏。法院文化建设具体工作和开展项目仍旧局限在一些基础性工作上,没有体现本院特色,加之各法院间相互模仿,就更没有突破之说了,缺少了开拓创新的精神,难以真正将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好、发展好。再次,汇总工作缺位。文化建设工作多有遍地撒网之态,各项工作均由涉及,但都未有精华之处,原因在于开展工作之余没有及时有效的汇总挖掘出符合法院行为规范、体现法院价值追求的法院精神。最后,经费难以保障。法院文化建设要想良性化运行,保证工作开展的各项物质建设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保证。经费短缺无疑是导致图书室、院史室、文体场所等文化设施发展滞后的原因。

    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长期工作的打算,就必须立足当下,规划长远,决不能好高骛远、一蹴而就。具体说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视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的成败与否,光靠院党组领导班子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引导、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参与性才是当务之急。全方位、多样化的组织干警了解先进文化所独具的功能和魅力,激发干警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升自身职业素质和思想境界,要让整个法院沉浸在浓郁的文化氛围之中,为培养政治坚定、工作高效、司法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发挥思想作用。

    2.落实学习教育。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便是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广兴学习之风,树立全院学习、终身学习之气。要积极改进学习风气,着眼于本职工作,提高司法办案能力,真正做到学为己用、学以致用。法院文化建设要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和地位观,与审判执行工作、法院管理改革和法院队伍建设有机统一,适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干警整体素质;发扬本院优良传统,结合当地风土文化特色以及法院精神,展示法院独特精神文化新貌。

    3.强化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建设,以明确的制度规范引导、规范干警的工作态度、言行举止,落实文明用语制度、建立健全办案规范和标准,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多方位打造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文化;坚持从优待警,给予广大干警真正的关心,就应当做到在思想上给予关怀、在情感在给予理解、在心理上给予疏导、在生活上给予温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干部休假制度的规定,组织干警定期体检、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习,舒缓干警工作、心理压力,增强干警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院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4.保障设施完善。不可否认,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形象塑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方面。以法院设施为基础,超前规划并实现之。按照“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庄重实用”的规划要求,配置相关审判场所;按照“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规划要求,配置相关文明窗口;按照“创新化、科技化、电子化”的规划要求,配置相关办公场所;积极为广大干警创造宽松、便捷、和睦的办公环境,置办反映法院精神和院训的文化墙等区域;建立健全文体活动场所,配置相关器械设施,为干警身心创造更多良好的条件;加强对院图书馆、院史(荣誉)室的建设,激发干警学习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

   (作者单位: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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