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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安装防雷设备 自己先被电击身亡
发布时间:2013-02-17 11:34:54


     本网讯(卢学知)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一男子热心帮人家安装防雷设备,由于自己在高度危险的高压专线旁边作业时不慎触电身亡,元月3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相关部门给其家属各项赔偿金180448.8元。

    这名男子叫刘富,其父亲刘容受家和公司委托,负责环江县境内的防雷工程安装施工,由于刘容年老力衰,2012年7月7日,其在对环江县公路局集资综合楼的防雷工程进行安装施工时。作为儿子的刘富主动到施工现场帮忙。当天下午约17时许,刘富在弯曲避雷钢筋时,触到距离施工点1.5米之外的10KV高压电线被电击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白发人送黑发人。2012年底,痛失儿子的刘容夫妇将相关部门告到法院,环江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刘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缺乏生产安全防范意识,因刘容的行为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其应承担本案事故后果10%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刘富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明知施工场地边约1.5米处有高压线路通过,但因其缺乏施工安全操作技能,忽视施工面周围安全环境,安全意识薄弱,且未经工程施工单位准许,擅自进入施工场地帮工,是引起本案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故应对此后果承担30%的民事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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