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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主动上门陪酒被表哥打伤 诉至法院获赔
发布时间:2013-01-31 11:19:45


     本网讯(卢学知)   原告卢文主动到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晒谷移民场陪渴酒,在表哥有客人主动上门陪喝时,结果被表哥打伤,2013年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并依法判决表哥韦亚赔偿表弟卢文医药费、误工费近1500元。

    法院查明,原告卢文与被告韦亚是表兄弟关系,双方于几年前从都安老家迁移到环江县思恩镇晒谷领移民场居住,两家房屋同排而建,相距很近,屯内道路从两家门前经过,是该屯群众生产生活的必经之路。2012年初,被告将其门前道路进行硬化后不许原告拉牛车过其门前,双方便时常因此事发生争吵。同年10月3日上午10时许被告在其家接待其儿子女朋友及其陪同前来的亲属吃饭喝酒,原告看见后就主动被告家,被告认为原告是前来吵架,就将原告推拉出门,双方遂继续争吵,且在争吵中被告将原告殴打致伤,原告受伤后到县医院治疗支付医疗费用1220元,同时,医院建议原告全休一周。事后,原告向二被告索赔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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