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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酣睡路中央 车轮底下险丧命
发布时间:2013-01-30 15:06:41


     本网讯(王明新 罗美焕)   一男子平时嗜酒如命,经常喝得酩酊大醉,2012年7月14日傍晚,其喝醉后不知不觉在路中央沉睡过去,不料被一多功能拖拉机从身上碾过,几乎丧命。2013年1月28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结该起交通事故。

    经审理查明,被告黄波驾驶桂10-B0106号多功能拖拉机由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往德峨乡岩头村方向行驶时,当时天色已晚,其没有注意路上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快速行驶,不料碾过正熟睡在路中央的该男子杨贵忠,造成其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其才幸免得以生存,花费医疗费共计94361.46元。经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司法鉴定杨贵忠受伤残疾等级为七级。桂10-B0106号多功能拖拉机已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自愿在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及死亡残疾赔偿限额110000元内予以赔偿,医疗费不足部分84361.46元双方同意按各方50%的责任分摊,最后被告黄波赔偿杨贵忠29526元。

    温馨提示:美酒虽好,可不要贪杯,更不要拿生命开玩笑。案件中的男子感叹没有丧命是多么幸运,今后不会再喝得烂醉如泥了。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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