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海发 冀天福)
今天,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立勇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勇,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荣成人,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1974年1月至1976年12月任山东荣城市东刘家村党支部书记;1976年12月至1978年2月为山东青岛市海洋渔业公司职工;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在山东大学哲学系学习;1982年1月至1993年10月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事、副处长、处长;1993年12月至1997年6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1997年6月至1999年3月任咸阳市委常委、秦都区委书记;1999年4月至2002年7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2年7月任咸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2002年12月,当选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2005年9月任咸阳市委书记;2006年3月任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七大党代表;2007年12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1月23日当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8年2月任二级大法官。2008年12月当选为河南省法官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