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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跨省“相亲” 结婚五天“蒸发”
发布时间:2013-01-28 14:53:02
本网讯(吕志豪 吴未未)
来自广西省都安瑶族自治县的一伙人假借婚姻骗取钱财,得手后“新娘”和大部分同伙携款在逃。2013年1月28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对其中一名落网女子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姚丽环(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姚丽环与熊桂枝(在逃)系广西省都安瑶族自治县同乡。姚丽环、熊桂枝等人预谋假借熊桂枝与人相亲、结婚骗取钱财;姚丽环假称是熊桂枝姨姐。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期间,姚丽环、熊桂枝等人来到河南省固始县,通过当地人赵安乐等人介绍,促成熊桂枝与固始县大龄未婚男子吴操龙“结婚”。熊、吴二人办理了结婚证。为此,吴操龙父亲付40000元给熊桂枝、姚丽环等人;付5000元答谢赵安乐。被告人姚丽环从中获利2000元。 熊桂枝在与吴操龙结婚后的第五日晚上借故出走,从此没有音信。2012年7月25日,被告人姚丽环被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抓获,次日移交固始警方。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姚丽环的朋友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10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丽环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假借婚姻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姚丽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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