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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院预防向“三机关一部门”延伸
作者:祝连勇 董奥   发布时间:2013-01-28 10:12:36


    “务实、规范、创新、科学”,这是1月24日召开的吉林省检察长会议上,该省检察院党组确定的未来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总基调。该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头筹意识、责任意识,以实施修改后“两法”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透露,继2012年7月吉林省检察院预防部门更名设局以来,该省已有30个院设立了预防局,三级检察机关共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791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65次。

    2012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289人、渎职侵权犯罪887人,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坚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日前,在吉林省检察院的建议和推动下,吉林省委已经成立了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该省市、县两级检察院都将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省检察机关还出台了预防责任区制度,推动预防工作向“三机关一部门”延伸,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目前,市县两级院陆续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建立了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制度,2013年该省所有检察院都将建立查询中心。

    今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将视察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修订全省《预防工作条例》,使预防在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该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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