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如意)
多年讨薪终无果,一朝起诉见成效。2013年1月16日上午,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一次性成功调解了五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在主审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互谅互信,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达到了定分止争的效果,切实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
2010年,被告冷金(化名)分别把某厂房的泥工工程、木工工程等交与原告郑新、叶通、陈开、魏进、王伟(均为化名)五人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冷金却拒不支付工资报酬。审案人员调查后发现,被告冷金是由于在分包人处未结到工程款,因此无钱支付,目前共拖欠原告等人工资款五十万余元。该工资款距今拖欠已有两年多,原告无数次上门催讨换来的都是闭门羹或者“白条换白条”,但却始终无法兑现,五位被告无奈先后诉至法院。
由于这五个案件涉及金额大、拖欠时间久且关系到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其中有些甚至是农民工一整年的劳动收入,主审法官虑到这几点,在审理案件时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措施。首先,正值年关,农民工急需这笔钱回去过春节,但被告确实无法全额兑现的情况下,主审法官要求被告先立即兑现一部分,在调解之下,最终被告冷金同意立即先支付30万元。第二,由于被告的拒不付款是由于发包人的拖欠行为导致,因此在庭审当日,法官通知发包人吴汪(化名)到场,经过法官的说服调解,发包人承诺在春节过后向被告付清工程款,这样就实现了“调解一案结两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