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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赌场望风、接送赌徒 四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1-16 12:28:36
本网讯(通讯员 王海波)
4名男子帮人在赌场望风、接送赌徒,每天获取两至三百元的工资。2013年1月16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周文佟、张建勇、徐进益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王年林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2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期间,余越华、张琴兰、漆卫林、周顾萍(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纠集他人在南昌县富山乡喻家、富山乡张坊村、南昌县塔城乡与进贤交界处的进贤架桥及南昌县富山乡张坊村东侧铁路高架桥下等地开设赌场。赌场采用牌九的方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被告人周文佟、张建勇、徐进益、王年林作为该赌楼的工作人员,从事望风、接送赌徒等工作。四被告人每天获取该赌楼发放的工资200至300元不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文佟、张建勇、徐进益、王年林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具、设定赌博方式,吸引多人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四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为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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