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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必信法必行是建设法治中国之基
发布时间:2013-01-10 10:45:00


    法治,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基础,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把推进法治建设、打造法治中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历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艰辛探索和不懈奋斗,今天的中国已经站在了人类现代文明的更高起点上。法治中国不仅凝聚了中国人民对民主法治、文明进步的理想,更凝聚了中国人民对国家发展、社会治理的共识。

    法治中国是一个大概念,有着丰富内涵和广阔外延。但从根本上说,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是法治中国的内在核心,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的外在表现,两者互为因果、相互作用。没有执法者内心对法治的信仰、崇尚和敬畏,就不会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外在表现;没有执法者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不可能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精神、培育出法治文化。所以,打造法治中国必须要由内而外、由表及里,从内外两方面入手,推动法治中国成为社会生活的现实。

    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承担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第一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际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指出,政法机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政法机关既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赢得公信力,更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向社会传递法治的理念和法治的信心。毫无疑问,对法治的信心比什么都重要,法治信心是建成法治中国的基础。

    政法机关建设法治中国要从思想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真正实现执法司法和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司法腐败。

   “当全社会都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法治中国就会形成。”建设法治中国是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人们对法治的信仰、信心和信念,建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治理念,让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成为人们的能力和生活习惯。

    民以吏为师,弘扬法治精神来自于自上而下的示范。各级领导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这无疑是对整个社会法治精神的引领和提升;弘扬法治精神也来自于自下而上的推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护法精神的提升,也必然会倒逼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同时也把中国的法治建设推到了一个更新、更高的起点。法治之难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信、法之必行。法治中国建设必须要以法之必信、法之必行为核心,真正做到全民崇尚法律,真正做到正确实施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离法治中国的理想越来越近。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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