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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让平安中国理想照进现实
发布时间:2013-01-09 09:09:54


    “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确保平安是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是党和人民评价政法工作的基本标准。在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明确提出,要把深化平安建设、打造平安中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来追求。

    长期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积极投身平安建设,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业绩成效,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在平安建设过程中形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国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平安之路。

    虽然有了成功经验,但面对新的历史时期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和社会矛盾,我国的平安建设工作仍需应对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新考验,必须不断满足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政法工作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平安建设、打造平安中国要有更广的视角、更高的标准,要把平安中国建设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中来思考,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中来谋划,努力通过平安建设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平安建设不仅仅是打击和预防犯罪,更重要的是保证社会整体的和谐稳定。当前中国社会环境特征明显:身临信息时代,国际国内交往不断,网上网下互动频繁,信息传播影响巨大;面对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多发,问题频出、难题叠加,触点多、燃点低,牵一发而动全身。两者交织在一起,使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触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底线。

    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深化平安建设要变被动为主动,从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入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关系、协调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惩治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确保国家安全。要坚决摒弃那种“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的庸俗维稳观,坚决摒弃那种“花钱买平安”的错误维稳观,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让平安建设进入法治化、良性化轨道,夯实平安中国的法治基础。

    政法机关深化平安建设、打造平安中国,要从大处着眼,更要从小处着手。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是平安建设的根基,也是平安建设的力量之源。新的历史时期,政法机关加强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有效化解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难点问题。同时,政法机关加强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更需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要以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综治办、维稳办、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为平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真正形成“平安为大家、大家保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夯实平安中国的群众基础。

    从根上说,平安建设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只有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才能激发平安建设活力,顺应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新期待。而这种创新只能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平安建设实际需要。政法机关深化平安建设、打造平安中国,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不断创新、健全和完善平安建设机制,让机制创新成为平安建设的不竭动力。

    平安中国目标已经明确、号角已经吹响。只有真抓实干,才能无限接近平安中国的美好愿景;也只有真抓实干,才能让平安中国的理想照进现实。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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