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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1个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通过认证"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张志斌 发布时间:2013-01-07 14:42:01
近日,在第二次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自治区院确认呼和浩特市院等21个单位的办案工作区“通过认证”,并颁发了“通过认证”牌匾和证书。
为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使用管理,有效保障办案工作依法、规范、文明、安全进行,自治区院于2010年9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认证办法》,组织全区各级院开展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认证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级院把办案工作区作为司法警察依法、规范履职的平台,着力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建设已初具规模,100个检察院建成了不同规模的办案工作区,由法警部门统一管理维护,平均每年使用2000余次,有力地保障了办案安全。两年多来,先后有62个检察院向自治区检察院申请了认证验收。法警总队根据各地申请的具体情况,联合监察、技术等部门,共组织了3次集中认证,共有51个单位的办案工作区通过了认证。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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