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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践踏法律者维护法制尊严
作者:王治国 发布时间:2013-01-07 10:51:11
2012年,中国的法治足音铿锵。
这一年,彻底调查王立军事件,依法查办薄谷开来、张晓军投毒故意杀人案,严肃查处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012年2月9日,新华社发布的一条短讯让人震惊:“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3月14日,温家宝总理表示,王立军事件“调查已经取得进展”。 就在当天,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3月15日,新华社称,中央已决定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务。 4月10日,鉴于薄熙来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当天,新华社还播发新闻:2月6日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事件发生后,对王立军反映的2011年11月15日英国公民尼尔·伍德在重庆被发现死亡一案,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复查组。经复查,现有证据证明尼尔·伍德死于他杀,薄谷开来(薄熙来妻子)和张晓军(薄家勤务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已经移送司法机关。 4月11日、12日、13日,《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三篇评论员文章。文章认为,王立军事件是一起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政治事件,尼尔·伍德死亡案件是一起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重刑事案件,薄熙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 文章指出:“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认为,中央的决定,表明了国家政治的昌明,也表明了中央依照党纪国法果断处理这个重大事件的决心和能力,有利于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权威,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象。 践踏法律尊严者,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经司法机关查明:薄谷开来认为尼尔·伍德威胁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遂与张晓军共同投毒杀害了尼尔·伍德。 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薄谷开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张晓军有期徒刑九年。 9月17日、18日,王立军也站在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经查,王立军在担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害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究;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查措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万余元。 9月24日,王立军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决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11月8日至14日,党的十八大强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再次强调,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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