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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强调 办理代表建议需做好"三沟通"
作者:郭宏鹏 黄辉   发布时间:2013-01-07 09:53:29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江西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中得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突出强调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需做好“三沟通”,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报告指出,所谓“三沟通”,即一是办理前沟通,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二是办理中沟通,院办公室和承办部门负责人上门走访代表,将建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初步答复意见当面与代表进行沟通,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三是办理后沟通,及时收集代表的反馈意见。

    据了解,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还组织了“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就检察热点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表示,将在办理刘锡秋代表提出的关于检察机关对司法领域渎职行为加强监督和治理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行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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