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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院下发通知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作者:沈义 张洪 发布时间:2013-01-07 09:17:53
在2013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重庆市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重庆市检察院要求三级检察院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及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在节前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各级院领导要针对本院检风检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引导干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检察干警度过一个廉洁、平安、愉快的节日。 通知说,在节日期间要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同时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和干警应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检察工作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参观、考察、培训等为名的公款旅游;严禁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钱物、吃请以及娱乐、旅游等活动安排;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严禁酒后驾车、值班期间饮酒;要严格执行公务车、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不但要严格自律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节日期间本单位节日值班、办案安全、车辆管理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市院监察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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